苗博雅、羅文嘉貼文質疑大安區1年沒立委 羅智強提告輸了

去年選舉前,國民黨時任立委候選人羅智強認爲,時任社民黨北市議員苗博雅、民進黨前立委羅文嘉在臉書貼出「國民黨爲了讓羅智強參選,大安區一年沒立委」等語,損害其名譽,提告兩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而傳播不實之事。臺北地檢署今偵結,考量兩人所言非全然無據,應受言論自由保障,全案處分不起訴。

2023年12月1日及2日,苗博雅和羅文嘉在臉書貼出:「林奕華爲了等羅智強遷戶籍,而延後辭職立委」、「國民黨爲了讓羅智強參選,大安區一年沒立委」等內容,羅智強自認受到抹黑,提告苗博雅及前立委羅文嘉,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而傳播不實之事。

檢方偵辦,苗博雅具狀堅辭否認有前揭犯行,並辯稱,他確實有在文宣及臉書發表「爲了等一個人,大安一年沒立委」的言論,但完整內容是要指述,國民黨的決策導致大安區一年沒有立委,損害選民福祉,主要言論是針對國民黨而非羅智強。

檢方指出,臺北市長蔣萬安於2022年12月23日對外公佈,延攬時任立委林奕華擔任副市長,林奕華於2023年12月3日辭去立委,依照選罷法第73條規定,因林剩餘立委任期不足1年,依法不須再舉行補選,堪認大安區確實已無立委。而且,羅智強於同年5月將戶籍遷入該區,之後投入選舉,認定苗、羅兩人所言客觀上顯非全然無據,屬於對政治人物所作所爲的評論,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無從以選罷法相繩,全案處分不起訴。

去年12月5日,時任國民黨大安區立委參選人羅智強(左)赴臺北地檢署,提告苗博雅及民進黨前秘書長羅文嘉,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