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調查:4成6小六學童有霸凌經驗、2成受害人也是加害者

臺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今發佈調查指出,36.4%的小六學童曾遭受霸凌,46.1%的學童有霸凌經驗,呼籲透過「桌遊」開啓反歧視、反霸凌的對話。記者葉冠妤/攝影

由14個民間團體組成的「臺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今公佈一項小六學童霸凌經驗調查。調查指出,高達36.4%的學童曾遭受霸凌,46.1%的學童有霸凌經驗,值得注意的是,有2成兒童既是霸凌的受害者,也是加害者,霸凌行爲可能來自過去受到歧視或被霸凌的經驗。

臺灣CRC聯盟成員的臺大兒家中心、臺灣好鄰居協會合作,在2022至2023年間針對19縣市小六學童進行「臺灣兒童權利指標」研究,蒐集3793筆小六學童自陳問卷。調查發現,36.4%的學童曾遭受霸凌,46.1%的學童有霸凌經驗。

臺大兒家中心執行長吳佳芸說,霸凌型態多元且複雜,有關係、言語、肢體和網路霸凌,其中言語霸凌最多,21.7%「用我不喜歡的綽號叫我或罵我」,「用我身體上的缺陷或外貌來取笑我」也有11.9%;肢體霸凌包括17.3%「無緣無故捉弄我、嗆我」,關係霸凌則有「散佈不好的謠言,讓朋友們不喜歡我」,有11.9%。

調查也指出,雖有65.7%的兒童表示會安慰被欺負的朋友,也有56.7%的兒童表示會將被欺負的情況告訴老師,但有高達18%的兒童表示「看到有人被欺負也當作沒看見」、「有人被欺負的情況下,什麼也沒做」。更有9.1%的兒童選擇加入霸凌的行列。

而曾「遭受霸凌且霸凌他人」類別的兒童在心情、行爲問題、自殺意念部分,都比「只遭受霸凌」的兒童還高。吳佳芸指出,校園霸凌對於兒童的心情、內心問題、行爲問題及自殺意念皆帶來負面影響,且在「遭受霸凌且霸凌他人」的組別中,情況最爲嚴峻。

吳佳芸進一步說,霸凌經驗和霸凌行爲及歧視經驗都有顯著正相關。有2成的兒童既是霸凌的受害者,也是加害者,霸凌他人的行爲可能來自於受暴經驗,霸凌的受害者也有可能成爲加害者,因此應深入瞭解兒童的創傷經驗,積極和兒童開啓反歧視、反霸凌的對話,纔能有效地預防校園霸凌事件、降低霸凌對兒童身心健康所造成的傷害。

臺灣CRC聯盟主張,應尊重多元特質,除讓身心障礙學生了解自身權利外,也須兼顧提升班級同學及老師認識多元特質的身心障礙學生,創造一個友善包容的課室/校園環境。再者,過去校園霸凌處理太着重調查,把校園變成法院,今年4月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新法修法已融入創傷知情概念,納入輔導先行的思維,應持續關注是否落實,因爲無論是加害者、受害者或旁觀者,事件後仍需在校園中共同生活,落實輔導先行纔能有助於改善環境。

除此,也必須加強師資培育、減少校園霸凌,也應瞭解兒童的創傷經驗,提供創傷知情照顧,積極展開對話,才能避免霸凌事件的惡性循環。

臺灣CRC聯盟認爲,當孩子缺乏知覺自我的內在需求,也未獲得大人的引導和支持,霸凌者可能會透過攻擊行爲宣泄壓力,受霸凌者則因爲害怕向外訴說的後果或缺乏求救管道,而委屈忍耐。大人與教師應培養孩子健康的心理韌性,建立與孩子的信任關係,教導孩子認識自我、情緒和人際互動,鼓勵孩子勇敢發聲,練習面對生活的困境和挫折,大人會成爲孩子的安全好夥伴。

今天記者會上,也帶領現場兒少玩桌遊。至善基金會執行長洪智傑說,不覺察,不代表歧視不存在,因此團體設計出桌遊,讓老師跟學生展開議題式對話,學習如何面對歧視跟霸凌,並從中提高自我覺察:兒盟副主任佳育則說,透過情境牌卡,可引導學生具備同理心、情緒調節、旁觀者勇氣等技巧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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