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槓學者 質疑大同案並不單純

大同17日舉行股東會,現場拒絕媒體入內拍攝,圖爲股東在會場內開直播外界傳達股東會開會情形。(顏謙隆攝)

大同公股派與巿場派之爭越演越烈,雙方各有擁護者,昨日財經名嘴蔡玉真以小股東身分臉書三問文化大學教授吳盈德,「吳盈德教授您爲什麼一直參加研討會質疑大同外資陸資,這是單純的學術自由嗎?」「您以法律專家名義意見書給大同公司打官司,爲何後面蓋文化法學院印章?」「十幾場研討會您幾乎無役不與,到底領了多少車馬費?」質問吳盈德在大同經營權之爭扮演什麼角色

蔡玉真在臉書PO說,大同頻喊「有中資」、「公司資安有危險」來欺騙社會,已被看破手腳,大同現任董監事福華電子的董監事恐怕以後要天天跑法院當背信罪被告;對於一些專家學者以特定立場和大同公司唱和論述中資和國安,她也很不以爲然。

吳盈德受萬宏國際法律事務所委託,「違反臺灣地區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之投資行爲效力及所生法律效果」等事項,提出一份法律意見書,以個人署名,但意見書後面蓋上文大法學院的院章。蔡玉真認爲,萬宏法律事務所受大同公司委託向股東提起訴訟,向法院遞呈吳盈德這份意見書,委任律師也和吳盈德一起參加研討會,意見書的客觀性正當性令人質疑。

另有大同股東質問,學術自由是普世價值,但如果學術研究牽扯利益團體,那就不是學術研究,而是戕害學術自由!吳盈德要說清楚的是他對國安議題的研究,是不是受到大同公司或特定立場影響、委託?

對於相關質疑,雖經詢問,大同公司並未迴應。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吳盈德則在媒體發表聲明指出,從不介入大同公司經營權的紛擾,這本來就是自由市場的一部分,他從來沒有攻擊過大同的外部股東。

吳盈德表示,以一個近年來專注研究國安議題的法律學者來說,能在自己的國家,被可能是非法陸資的實質控制人,假借「大同自救會」名義登報點名批判,質疑他的本職學能與操守,此等侵門踏戶之舉,不知該說是榮譽?還是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