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諾貝爾獎背書?“能量艙”不能如此忽悠
據央視新聞報道,最近,市場上出現了一種號稱能治頑疾、養細胞的神奇“能量艙”,只要人躺進去,打開開關,就能治病養生。這些“能量艙”宣傳的功能可謂十分“強大”,有的可以排毒養顏,有的可以消除結節,有的甚至可以降血壓、打通血液微循環……至於真實療效,卻沒有商家廣告裡吹噓得那麼誇張。
更離譜的是,某些“能量艙”還找諾貝爾獎來背書,好像很有“權威性”。比如,某能量艙的機身上印有“托馬斯諾獎科學家聯合實驗室聯合出品”的字樣,但相關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這完全是他們公司自主研發生產的,刻意寫上與諾貝爾獎相關的文字,是公司的一種營銷手段。說到底,相關產品與諾貝爾獎沒什麼關係,這純屬商家的自行操作。
圖片來源:央視財經
從法律上看,如此操作,已經涉嫌虛假宣傳了。我國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反不正當競爭法也要求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對產品進行虛假宣傳,最終損害的還是商家的名聲。不誠信經營的商家,沒有真正質量過關的產品,是不可能贏得市場和客戶的。而且,虛假宣傳還有可能擾亂市場秩序,導致不正當競爭問題,對一個行業的健康發展絕無好處。
其實,有不少商家也知道相關產品並無奇效,未必能得到消費者的持久認可,只是賺錢太容易,讓他們丟失了良心,迷失了方向。從報道來看,一些商家並非從消費者購買產品的渠道賺大錢,而是靠着層層加盟來攫取財富,“每發展一個29991元的下線加盟商,上線加盟商都能收入5500元左右,上線的上線收入500元,再往上一級收入1000元”。以身入局,恐怕最終也會把自己葬送在這利益網絡裡。
對此,監管者的角色不能缺失,相關部門的監管舉措必須到位。市場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做好日常檢查,並及時聽取消費者的意見,從媒體曝光與民衆反饋中發現問題,查處相關責任機構與個人,從而推動淨化行業風氣。
要想治病,或者擁有健康的身體,最重要的還是按照科學的方法來生活,遇到問題,也應該及時就醫,尋找專家的幫助,而不是把健康的希望寄託在所謂的“能量艙”上。如今,爲了搶佔更大市場,很多商家都會在產品營銷話術上大做文章,將產品的效果吹得天花亂墜。但越是如此,消費者越應該保持清醒的認識,對產品的營銷套路有清晰的辨識能力。真正對產品用心、對消費者負責的商家,也不可能過度宣傳、虛假宣傳。
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