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僞卡帶1女爽住5星酒店9晚 程宇遭士檢追加起訴
南港女模命案上個月偵結,兇嫌程宇犯後還盜刷信用卡,被依竊盜、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等5罪起訴,當時程宇也被爆出犯下多起類似手法案件。士林地檢署偵結,程宇去年10、11月間與1名女子到南港某五星級酒店白住9晚還拿走酒店筆記型電腦等物品,害業者虧5萬2千多元,另外也侵佔陳姓友人手機,今依僞造有價證券、詐欺、違反性犯罪防治法等罪追加起訴。
起訴指出,程宇有多起妨害性自主、詐欺、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傷害等前科,2013年曾因性侵女子遭判刑有期徒刑5個月、緩刑2年確定,後衛生局函文通知程宇應於2016年7月13、27日、8月10、24日、9月14日、28日、10月12日、26日、11月9日、23日、12月14日、28日接受身心治療和輔導教育,沒想到第一天就未到場,遭罰1萬元罰鍰,另行通知到場,但程宇未依規定時間報到。
沒想到,程宇同年10月31日晚間與一名女子投宿位於臺北市南港區的某五星級酒店,並拿出僞造美國通運信用卡要支付住房費用,刷卡失敗後,程宇佯稱之後會再拿其他信用卡支付,就這樣連住好幾晚,而程宇在11月8日中午到櫃檯租借價值約3萬8千元的筆記型電腦、行動電源、充電線等物,9日凌晨又想借MacBook,卻引起櫃檯人員起疑,沒想到2人當天未辦理退房、也未付清住宿等費用,即偷偷離開飯店,白住9晚害飯店業者損失5萬2866元。
檢方另查出,程宇在同年12月18日間約陳姓友人到南港區餐廳吃飯,竟向對方佯稱自己手機訊號不好,想借用他的iphone6s撥打電話,沒想到程宇就這樣離開餐廳,並將該手機佔爲己有;程宇到案後,僅坦承有購買僞造信用卡及拿去飯店刷卡,且認識陳姓友人及有相約吃飯等部分。士林地檢署偵結,認爲程宇涉犯爲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詐欺、僞造有價證券等罪嫌,且爲累犯,建請法官依法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