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不滿駕車「未停讓行人」被罰怒嗆 北市警回應了

賴姓男子不滿日前駕車行經臺北市松山區某路口遭認定轉彎未停讓行人,員警攔停開單舉發,近日上網發文嗆「老子一定玩到高等行政訴訟」,警方今午公佈相關影像,指出賴男違規屬實,員警依規定舉發,民衆若有疑義可依法申訴。

松山警分局表示,東社派出所員警9月15日晚上8時58分在松山區光復北路230巷口,目睹賴男駕駛汽車右轉通過行人穿越道,車身距離行進中行人不到3公尺,未禮讓行人優先通過,依規定攔停,告知違規事項後舉發,賴男若認爲無違規事實,可依法申訴。

據悉,46歲賴男在網路社團中發文,指遭東社派出所員警唬得一愣一愣的,他駕車轉彎前一直觀察有無行人,確定沒人且號誌變換後才加速起步,路口燈光昏暗,員警就從後方攔停開單,「到底是我鬼遮眼還是他睜眼說瞎話?」

文中還提到,賴男已對此案提出申訴,調閱行車記錄器確定沒看到人,「老子一定玩到高等行政訴」,並請網友幫忙看看影像中有無行人。

不過,警方公佈的監視器畫面顯示,賴男車輛穿越行人穿越道時,雖前方無人,但右側確實有一名女子正在穿越道路,警方認定該女子與賴男車輛相距不到3公尺,已有未停讓行人違規事實。

警方公佈的監視器畫面顯示,賴男車輛穿越行人穿越道時,雖前方無人,但右側確實有一名女子正在穿越道路。記者李隆揆/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