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酒駕致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22歲青年1條命換修正案通過
南韓釜山一名服役中的22歲青年尹昌浩(音譯)9月趁中秋連假外出,卻在路邊無辜遭酒後開車的駕駛撞上,搶救至11月初仍不治。這起案件引起社會公憤,也推動國會修法。南韓國會今(29)日正式通過「酒後駕車處罰強化議案」(又稱「尹昌浩法」)部分修正案,未來酒駕者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尹昌浩遭撞後,他同樣就讀高麗大學的朋友上青瓦臺請願網站留言,要求嚴懲肇事駕駛,短短几小時內就獲得數萬民衆同意,正黨議員夏泰京(音譯)因此發起修正案。雖然執政黨共同民主黨和主要在野黨自由韓國黨關係緊張,2黨仍有超過100名議員於10月共同提出此議案。
酒駕處罰強化議案可細分爲「特種犯罪加重處罰法修正案」及「道路交通法修正案」,前者今天獲248人贊成、2人棄權、無人反對;後者則因朝野2黨意見,決定日後再議。
根據最終議決結果,因飲酒或藥物而危險駕駛致死的罰責自現行的1年以上有期徒刑,上修至最低3年以上、最高無期徒刑;危險駕駛致傷者罰責也從現行的最高10年徒刑,得易科罰金500萬(約新臺幣13.8萬)至3000萬韓元(約新臺幣82.5萬),上修至1至15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000萬(約新臺幣27.4萬元)至3000萬韓元。
事實上,議員在最初提出的法案中要求,將危險駕駛致死最低刑責一舉上修至5年,最終通過的修正案則取其折衷,訂爲現行的1年及議員提出的5年中間的3年。針對「肇事駕駛若遭判3年又獲減刑,便有可能完全逃過實刑」的意見,法制司法委員會委員迴應,爲不與刑法中的殺人刑責互相牴觸,纔會訂爲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