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猥褻多名男生案”後續:被告人辯稱被引誘

11月12日上午9點半,四川成都成華區人民法院庭審理了備受關注的“男教師猥褻多名男生”案。

成都市成華區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樑崗宜賓、成都等地擔任教師期間,對1名自己班級學生和6名已經畢業的學生,分別在家中酒店房間實施強制猥褻。

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獲悉,庭審中,樑崗承認了檢方指控的3起猥褻他人的事實,但認爲自己不應受到刑事處罰。樑崗的律師爲其做了無罪辯護。檢方要求法院對樑崗從重判處,被害人代理律師則要求,對樑崗頂格判處15年有期徒刑。

11月12日,成都市成華區法院開庭審理樑崗強制猥褻案。/記者 胡磊

1安排學生到家做PPT實施猥褻

11月12日庭審中,成華檢方指控稱,被告人樑崗於2003年7月大學畢業後,在宜賓、成都兩所高中擔任教師期間,對7名被害者實施了猥褻。

上游新聞記者梳理檢方公訴內容發現,7名被害者中有6位被害者是樑崗在成都任教時的學生,一名是其在宜賓任教時的學生。相關猥褻行爲的發生時間均在2015年之後,樑崗的作案地點包括自己位於成都市成華區萬科路的家中和其在外地出差的酒店。

檢方指控中,樑崗涉嫌對一名自己所任教班級的學生劉勇化名),從學校帶回家中實施了猥褻。

2016年10月,被告人樑崗讓自己班級的學生劉勇到其家中製作PPT,兩人到家後劉勇按照樑崗的安排洗澡、入住,樑崗與劉勇共同在次臥牀上睡覺。期間樑崗抱住劉勇對其實施了猥褻,劉勇兩次發現後均及時將樑崗的手推開,裹緊被子抱緊牀邊不敢入睡。第二天一早,樑崗和劉勇二人共同返回學校。因樑崗系劉勇的班主任老師,劉勇在學校讀書期間,未將此事告訴他人,直到2020年4月底樑崗在網絡被舉報。

除了劉勇之外,檢方指控的其餘的6名被告人均爲樑崗曾經任教班級的學生,樑崗在畢業後對他們實施猥褻。

被害人之一的李某,於2010年至2013年期間就讀於成都石室中學北湖校區,樑崗系其高三的化學老師。2013年9月,李某高中畢業後就讀於江蘇某大學。2016年春季一天,樑崗利用去蘇州授課機會,邀約李某見面

樑崗、李某二人當晚見面後,先吃夜宵、聊天,後一起入住當地某酒店。酒店房間內,按照樑崗的提議,李某和樑崗拼牀睡,李某入睡之後,發現樑崗兩次試圖作出猥褻行爲,但李某均表示抗拒。後來樑崗再次又鑽進李某的被窩試圖猥褻,但李某將樑崗推出自己的被窩。

2019年12月25日,李某將這段經歷通過電子郵件向自己的高中母校進行了舉報,但未獲迴應。2020年4月,李某在學校論壇上公佈了相關舉報內容,4月26日建立微信羣維權,5月5日向成都市成華區警方報案

部分曾被樑崗猥褻的受害者向法院提出訴求。 /記者 胡磊

2辯稱受學生“引誘”不構成刑事犯罪

庭審中,樑崗承認對包括出庭指證的劉某、以及2018年10月最早向警方報案的兩名被害人實施了猥褻。但樑崗辯稱自己的行爲不構成刑事處罰的必要條件,樑崗稱被害人對他進行了“暗示”,對其進行了“引誘”。

樑崗的兩位辯護律師法庭上表示,樑崗的行爲不夠成犯罪,情節輕微,應該受《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處罰,爲樑崗做了無罪辯護。

12日晚6點庭審結束後,上游新聞記者聯繫了樑崗的辯護律師程華朝。他確認了在當天庭審中爲樑崗作了無罪辯護,但對於案件細節他不願意過多介紹,“我相信法院會作出公正的判決。”

被害者告訴上游新聞記者,截止目前,他們沒有收到來自於樑崗方面的任何形式道歉。

出庭指證樑崗的被害人劉某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他在法庭上曾和樑崗進行了對質,“樑崗主要提出猥褻發生時間是在2017年4月,而非檢方指控的2016年10月,主要就是爲了避開我2017年2月成年這個重要時間點,而且他還居然污衊是我們七個受害者勾引他。”談到樑崗在法庭上的辯駁,劉某用了一句“厚顏無恥”來形容

上游新聞記者獲悉,檢方在起訴書中認爲樑崗存在對被害者附有特殊職責、到案後未如實供述罪行等情況,要求法院從重處罰。部分被害者委託的代理律師萬淼焱則當庭提出,要求法院認定樑崗構成強制猥褻罪,並頂格判處15年有期徒刑。

案件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