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全國率先推出綠色破產新模式 助力困境企業實現可持續重生
8月9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綠色破產府院聯動機制及管理人工作指引,在全國率先推出破產審判規範、府院聯動機制、管理人行業指引“三位一體”的綠色破產新模式,助力困境企業實現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
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導向,南京中院充分發揮破產審判“積極拯救”和“及時出清”作用,對屬於高污染、高排放等落後淘汰產業的企業,運用清算方式及時出清;對符合綠色化、低碳化產業發展方向的,積極發揮重整挽救效能,將綠色價值納入到企業重整價值識別、重整計劃草案制定以及重整計劃執行中,通過綠色經營方案對企業及其技術、設備、產品等進行節能降碳改造升級,助力產業轉型升級。特別是對於破產企業享有的碳排放權、排污權等綠色權益,南京法院探索市場化配置體系,通過合理評價市場價值,促進綠色權益的依法保護利用。
全流程推動綠色破產,南京中院明確,在破產審查階段,根據重點審查事項製作《企業生態環境情況申報表》,對破產企業生態環境問題加強審查識別,防止企業通過破產程序逃避生態環境治理修復和損害賠償等責任。對於一些破產企業在生態環境治理修復方面存在的“欠賬”,南京中院探索通過破產費用、共益債等方式優先保障生態環境治理相關費用,依法保障環保債權。
協同推進破產企業綠色發展,南京中院建立綠色破產協作機制,在重整價值識別和綠色權益處置中發揮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等的專業性,在重整計劃的制定和執行中邀請主管部門給予指導,在破產企業生態環境治理的調查、報告、處置以及費用解決等方面,協調相關主管部門給予管理人指導與協助。(顧敏)
來源:新華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