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鐵東移3/主要目的是土地開發?學者批政府爲利益濫拆民宅

政治大學教授徐世榮說,鐵路東移的主要目的就是土地開發。(圖╱寧其遠攝)

對於南鐵東移半拆戶黃春香指控鐵道曲率計算有問題,她的房子遭誤拆,鐵道局中工處處長黃鳳岡受訪時表示,工程需要整體性的規劃,不能只用純工程的角度考量。但學者痛批,政府府官員考量的角度,就是既得利益者與地方政治派系的土地開發利益。

「鐵路東移的主要目的就是土地開發。」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說,該案在九十六年民進黨主政時擬定,計劃用土地開發獲得的利益來挹注建設費用,要在地下化之後,重劃原來鐵道兩側的土地,未來臺南鐵路站區的開發,量體(面積)會很大,土地的分區類別容積率強度也會規劃得更高。他指出,旁邊的北門路到鐵道這塊地的腹地不大,如果採用「原軌地下化」的方式,都市計劃的量體不夠大,纔會想到要東移,就是爲了徵收出更大一塊土地作爲土地開發用。

徐世榮說,印象中,北門路側的土地一坪大約新臺幣九十萬左右,原本在鐵路的另一邊地價低很多,但一旦完成鐵路地下化,價格勢必會飆漲,政府能透過土地開發,獲得地下化工程所需經費。但他批評,土地徵收侵害基本人權,不能因爲政府財政困難就進行徵收,一定要最小侵害,並且必須是最後迫不得已的手段,更不是工程技術的問題,「民主憲政國家很少有土地徵收的情況,他們一直限縮,我們卻一直擴大解釋,現在的土地相關法令都還留在威權時代,背後有很強的政治因素,政府爲了討好地方勢力,不斷地在圈地、不停在略奪。」

經過計算,黃線白線間多徵收的地地約820平方公尺。(圖╱讀者提供)

徐世榮說,因爲政府的作法逾越了土地徵收的界限,對於錯誤的鐵道東移工程,未來將繼績進行行政訴訟官司,並且可能向大法官提出釋憲。政大民族系研究員陳誼誠也指出,許多土地徵收案打着「公共利益」的名號,不僅剝奪久住民原住民權利,如果捍衛自己的權益,還常被扣上「阻礙進步」「貪心」的帽子,徵收人民的財產應該只能爲了「公用」徵收,而不是不斷的掠奪社會上的弱勢

臺南市政府新聞科表示,地下隧道完工後與既有軌合併之地面騰空廊帶寬度約25至40公尺,主要規劃爲公園用地,將具有紓解周邊交通需求之替代功能,改善市區南北向交通狀況,無法移作其他開發建築使用;同時提供適度綠化、休憩空間,其帶來之效益全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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