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鐵東移北區住戶拆遷日逼近,黃春香拒搬號召抗爭

黃春香在自家門口拿出寄給鐵道工處律師信,表達撤回拆遷同意的做法。(程炳璋攝)

南鐵東移北區住戶黃春香(左)仍住在預定拆遷的開元路橋家中。(程炳璋攝)

臺南鐵路東移案北區段僅剩黃家釘子戶,黃春香7月21日凌晨在強勢警力下籤署拆遷同意書,10日以中工處未協商保留樓梯爲由,遞交律師請求書,拒絕搬遷,眼見20日緩拆期逼近,她在臉書號召支持者到黃家過週末,感受鐵道邊生活

南鐵東移案抗爭8年,全線僅剩北區住戶黃春香與東區住戶陳致曉堅持抗爭,黃女7月21日面對大批警力強制拆遷時,被迫簽署拆遷同意書,鐵道局中工處給予2個月拆遷期。

眼見兩個月期線將至,緩拆期至20日結束,黃春香10日遞交律師信,指稱中工處不願協商保留樓梯,她將撤回拆遷同意書,抗爭到底。

黃春香表示,兩個月來,中工處人員每天詢問的都是「何時要搬?」、「我們可以幫忙搬」,卻不願協商讓她住家的樓梯得以保留。她認爲保留樓梯就等於保留居住權,歡迎支持者在拆遷日到來前夕,到開元陸橋下,體驗黃家鐵道邊的生活。

中工處副處長吳志仁表示,收到黃春香律師信後已有回覆,中工處依路權施工,路權線畫設有經過黃家樓梯,只能依法施工。他盼望黃家能在20日緩拆期結束前自行拆遷,以免失去中工處的自拆獎勵金與向臺南市政府申請照顧住宅資格

黃家擔心中工處21日後會有強制措施,中工處表示,20日過後,若要拆遷,會先告知黃家,但哪1天拆遷仍未定。黃淑香表示,近日已有轄區派出所警員前來勘察地形,認爲此舉應與中工處強拆行動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