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整條路汽車蓋住車牌 非鬼月習俗而是魔人發威

南投市營北路最近出現奇特現象,沿線居民不約而同,將停在騎樓汽車車牌以毛巾蓋住,並非當地農曆七月特有習俗,而是檢舉魔人發威,針對停騎樓車輛拍照檢舉,有居民連續收到6張罰單,實在受不了,只好以毛巾擋住車牌,避免再被拍照檢舉。

中興警分局長侯興龍說,騎樓停放車輛只要不影響行人通行,警方不會主動告發,但一直有人針對停放騎樓車輛拍照檢舉,警方只好告發取締,除非修改相關規定,警方對持續檢舉也只能取締。

南投縣議員簡千翔說,他最近接獲民衆陳情,南投市營北路最近有車主因違規遭警方連續告發,原因全都是「停車佔用騎樓地」。當地居民原本以爲是警方爲拚績效、開紅單,後來發現每天都有檢舉魔人來拍照,有居民一輛車收4到6張罰單,收到一張罰單更不勝枚舉。

簡千翔說,營北路位在營北國中後側,行人不多,一整天都少有居民行走,並不影響交通,取締騎樓停車有何意義?尤其不景氣,民衆生活不好過,車子停放自家前還被連續開單,簡直是擾民。

陳姓居民說,南投市區商圈,不少騎樓被用來賣衣服、修機車,甚至賣手搖飲。警方對市區騎樓擺攤作生意視若無睹,卻對郊區騎樓停車開單取締,這種雙重標準,讓小市民很難

心服,爲了避免再被檢舉,營北路居民只好拿毛巾遮住車牌,免得再被開單。

簡千翔說,警方執法應考慮情節輕重,對於非重大違規應以勸導爲主,否則檢舉魔人一檢舉,警方就開單,「南投市不行,其他鄉鎮可以;在南投市營北里不行,舊商圈就可以」,這是選擇性執法,對改善交通並無幫助,他呼籲警方要重視居民的訴求,對違規取締也要衡量情節輕重,不要成爲檢舉魔人的工具人。

南投市營北路居民車輛停放自家騎樓,遭人檢舉連續告發,居民受不了,以毛巾遮住車牌。圖/南投縣議員簡千翔提供

南投市營北路居民車輛停放自家騎樓,遭人檢舉連續告發,居民受不了,以毛巾遮住車牌。圖/南投縣議員簡千翔提供

簡千翔質疑郊區道路少有行人,警方卻對停放騎樓車輛連續告發,無助改善交通,更是擾民。圖/南投縣議員簡千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