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遇盤查老實回「我被通緝」 警見他販毒判6年11月還背2件案

張男日前在新北市三重區遇警盤查,張男沒閃躲直回「我被通緝」,警一查赫見張男身揹三條通緝,其中一條通緝,因藥事法販賣安非他命遭判刑6年11個月未入監服刑,當場被帶回派出所查辦,警詢後依法解送歸案。

據瞭解,張姓男子(46歲)目前無業,因涉犯藥事法(執字)被判刑6年11個月,卻未依規定時間報到入監服刑,另涉毒品(偵字)、侵佔(偵字)等案件,分別在去年12月22日、今年2月23日、今年3月15日,被北市、新北、士林三處地檢署發佈通緝。

這個月9日下午4時20分左右,張男手持多個提袋步經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路102號前,由於沿路有多家銀行,轄區警巡邏經過察覺異狀上前盤查。豈料,張男見警盤查沒有慌張、沒有躲避,脫口回說「我被通緝」。

張男直白坦承被通緝,在場員警一聽狐疑詢問「你被通緝」經盤查張男身分,果然張男身揹3條通緝,依法帶回派出所查辦,警詢後依法解送歸案。

三重警分局長黃南山表示,民衆若遭起訴或判刑時,應依地檢署或法院通知依限到案接受審訊,避免遭到通緝,切勿心存僥倖,警方也將持續積極出擊,掃蕩不法,淨化轄區治安,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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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身揹三條通緝遭警逮捕,依法解送歸案。記者曾伯愷/翻攝

張男身揹三條通緝遭警逮捕,依法解送歸案。記者曾伯愷/翻攝

張男身揹三條通緝遭警逮捕,依法解送歸案。記者曾伯愷/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