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推銷愛心筆 打折強迫購買遭警送辦
▲中壢火車站前商圈來往民衆頻繁,爲不肖人士覬覦。(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30歲杜許姓男子在中壢火車站前商圈隨機向民衆推銷造型愛心筆,還從每組199元自行打折降價到100元,近乎死纏爛打方式強迫推銷。警方據報蒐證將他帶回偵辦,並於22日將他依社維法第68條第3款「強買、強賣物品者」函送裁罰。
警方表示,中壢派出所於昨日16時50分接獲民衆報案,指稱有人在中壢火車站前商圈強賣愛心筆,到達現場後,發現杜許姓男子在現場不停兜售,而且被販售的女子當時要求要退費,但他堅絕不同意,並表示原價199元的迷酒造型愛心筆,已經降價賣至100元,算是非常便宜的,而且沒有強迫推銷,都是自願購買的。
▲▼杜許姓男子在中壢火車站前向民衆推銷造型愛心筆,遭警方查獲。(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不過當時報案女子及路旁1名學生均表示,杜許不斷尾隨叫賣,199不買還會一直自我殺價到100元,就是要強迫路人購買。警方現場蒐證及詢問後,將杜許帶回派出所依法移送偵辦。杜許到案後表示,自己已多次在臺北、板橋火車站等處販賣僅遭驅趕,但不知道到中壢推銷還會遭到法辦。
中壢分局表示,爲確保民衆權益及社會安寧秩序,已責由中壢派出所針對該區域周邊加強勤務作爲、於人潮較多時段規劃警察徒步攤整勤務外,倘若發現強迫推銷商品情事,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3款前段規定,強賣物品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因此,強賣物品人士,可受管轄地方法院簡易庭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萬8千元以下罰鍰裁處。另觀光客或民衆如遭遇上開強迫推銷商品情事,可向最近警察單位報案或撥打報案專線電話110,警方將立即派遣線上警力到場處理,以維護觀光客旅遊安全及民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