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同意茂德國際收購東森電視案 張高祥入主差投審會許可

▲NCC同意茂德國際收購東森電視案,待投審許可張高祥將正式入主東森電視(圖/記者林昱均攝)

記者林睿康/臺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31日)審查同意「茂德國際收購東森電視案」,並根據買方承諾,訂出包括「維護新聞專業自主」、「落實公司專業治理」、「促進產業發展」和「維護勞動權益保障及弱勢關懷」四大面向、14項要求。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待經濟部投審會許可本案後,東森電視必須依照衛廣法向NCC申請營運計劃變更,而NCC每年也會檢視買方有無落實承諾事項,期許東森電視產製優質內容以提升消費者視聽權益。

NCC發言人翁柏宗指出,「茂德國際收購東森電視案」歷經專家學者諮詢會議、公聽會聽證會程序後,委員會最後依照衛星廣播電視法第4條、第5條、第10條及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等相關規定,決議通過此交易案。不過基於買方的承諾,NCC訂出四大面向、14項要求,作爲同意前提

(一)維護新聞專業自主:1、受讓人入主東森電視,會維持所屬新聞頻道專業獨立運作,不受不當干預。2、受讓人入主東森電視後與新聞部員工簽署「編輯室公約暨依「涉己事件新聞處理規範製播新聞。3、東森電視新聞自律委員會將增聘外部媒體監督組織代表。

(二)落實公司專業治理:1、強化公司治理,受讓人承諾會將所有權經營權分離,未來5年,受讓人自然人股東將不擔任東森電視經理人職務。2、受讓人延聘外部專業公正人士任東森電視董事職務。3、受讓人及關係企業關係人與東森電視間不應有顯著非常規交易或不當利益輸送情事

(三)促進產業發展:1、未來6年,在既有每年約新臺幣3億元投入自制戲劇、電視電影兒少節目製播的基礎上,東森電視將增加新臺幣9億元投入自制戲劇、電視電影、綜藝、兒少節目及國際新聞製播,逐年具體提升本國節目自制比率新播比率暨改善內容品質。2、未來3年,東森電視每年另增加新臺幣4200萬元以4K UHD畫質製播自制戲劇、電視電影及兒少節目。3、東森電視於既有基礎上增加國際新聞製播比例至少10%。4、受讓人、東森電視及其關係企業未來3年內不併購其他系統、頻道、申設新聞頻道或經營頻道代理

(四)維護勞動權益保障及弱勢關懷:1、轉讓人及受讓人承諾保障東森電視就業安定、提升勞動環境及條件,轉讓人應妥處勞動權益保障事項,交易完成後,由受讓人賡續處理。2、受讓人繼受既有勞資協商團體協約條款,並於入主後持續與東森電視工會協商團體協約。除產業環境或營運績效大幅變動,或依據績效考覈調整不適任人員外,東森電視不任意裁員、解僱、縮減人力調動職務,亦不對員工權益進行不利益之變動。3、東森電視員工起薪不得低於每月新臺幣3萬元。4、促進聽障近用,東森電視各節新聞、氣象、戲劇、兒少節目搭配字幕播出。

翁柏宗表示,NCC同意此交易案後,會把意見回覆給經濟部投審會,等投審會許可本案後,東森電視必須依照衛廣法向NCC申請營運計劃變更,而NCC每年也會檢視買方有無落實承諾事項,期許東森電視產製優質內容以提升消費者視聽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