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法 提升替代役男醫療權益
爲周延役男權益,內政部透過修法,未來替代役男至國軍醫院就診時,部分負擔、掛號費及非健保給付等費用,都可全額減免,病房費用也享有優惠,修法同時提高警消替代役男燒燙傷補助,另新增「因公傷病退停役就醫證明卡」醫療優惠,內政部估計約有1萬名替代役男可以受惠。
政院日前協調讓軍警消海巡人員醫療權益獲得一致照顧。內政部3月25日也修正發佈「替代役役男保險及醫療實施辦法」第11條之1、第12條、第12條之1條文,讓替代役役男相關權益跟國軍官兵一致。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這也等於是提升替代役男醫療權益,補上最後一塊拼圖。
內政部表示,目前國軍官兵至國軍醫院就診,健保部分負擔、掛號費及非健保給付等項目可全額減免,住院病房費用也享有優惠,但替代役男則無這些減免優惠。這次修法後,替代役役男將比照國軍官兵,如至國軍醫療院所就醫,可享有相同的免付費及優待醫療項目。
役政署副署長沈哲芳也說,以往警察役及消防役執行公務時,可能導致燒燙傷,過去補助金額只有3萬元,由於深度燒傷必須長期復健治療方能有效改善,故這次修法,也特別增加補助復健治療的手術費、衛材費及相關費用,依嚴重程度,最高補助可達80萬元,大幅減輕受燒傷役男家庭負擔,讓役男退役後,也能安心地長期復健治療。
內政部強調,這次修法不僅照顧服役中的役男,對於退役後的醫療也一併考量,如服役時因公受傷,退役後赴國軍醫療院所治療,凡持「因公傷病退停役就醫證明卡」,醫療費用也享有補助優惠。另爲簡化醫療補助核發作業,也增列電子傳輸作業方式,希望藉由強化役男權益保障及簡便的措施,讓役男能安心、家屬也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