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21歲、二級保育! 「飛旋海豚」在福隆擱淺死亡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21日接獲民衆通報,貢寮區福隆漁港有死亡鯨豚擱淺。在會同中華鯨豚協會前往現場勘驗後,發現是隻亞成齡的長吻飛旋海豚,初估死亡時間約1星期,目前初步排除人爲傷害,後續將送往臺灣大學鯨豚研究室進行學術研究。
此次在貢寮福隆漁港死亡的長吻飛旋海豚,是隻母的亞成熟體,長爲175公分,重約80公斤,初判其年齡約12歲,已死亡約一週的時間,其漂進港區內身體外表磨損嚴重。
動保處會同鯨豚協會於現場解剖,發現其肝、腎、肺等多處臟器有不正常氣泡,肝臟並有一處15x5公分膿瘍,其外表無明顯外傷,死亡原因可能是肝臟膿瘍引發菌血症或敗血症,後續檢體送往臺大鯨豚研究室釐清死亡原因,由於飛豚具有研究價值,骨骼也將送往臺灣大學製作標本進行學術研究。
飛旋海豚在臺灣皆屬長吻飛旋豚,爲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由於長吻飛旋豚屬近岸性,在水面相當活躍,會跳出水面側身旋轉數圈後,落回水中產生大水花,可愛的模樣,常吸引帶大量遊客組團賞鯨,又以在龜山島最常見。
這次被發現擱淺在貢寮福隆漁港,動保處緊急偕同鯨豚協會至現場紀錄、處理,目前初步排除人爲傷害。從民國96年至今,新北市共有4起長吻飛旋海豚發生擱淺,由於鯨豚在科學學術上具有研究價值,其骨骼部分送至臺大鯨豚研究室製成標本,讓長吻飛旋豚賦予教育研究意義。
動保處長陳淵泉表示,民衆若有發現擱淺或迷航於港口的鯨豚,可撥打海巡服務專線「118」或利用鯨豚24小時救援專線0928-539977通報救援。此外,全臺灣的鯨豚皆屬保育類動物,入違法獵捕、宰殺或買賣鯨豚都屬違法行爲,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倘民衆發現有違法獵捕、宰殺或買賣之行爲,可利用1999專線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