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880家上市公司領罰單 強監管信號持續釋放
本報記者 曹衛新
今年以來,監管層持續強化監管,對上市公司各類違法違規行爲“亮劍”。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年初至今,證監會和地方證監局、滬深北交易所累計針對880家A股上市公司的違規行爲發佈超1800條處罰信息,劍指信息披露違規、財務類違規、減持違規、短線交易違規等。
“監管部門加強執法力度,着力提升市場透明度和公平性、防範金融風險、促進上市公司質量提升、推動法治建設,對資本市場發展具有積極意義,有助於維護市場公平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權益,推動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巨豐投顧高級投資顧問於曉明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信披違規案例較多
從違規類型來看,信息披露違規案例較多,涉及857條,佔年內所有處罰信息的比例約爲48%。從具體的處分類型來看,包括出具警示函、監管警示、公開譴責、通報批評、責令改正、記入誠信檔案等多種措施,部分公司還受到了監管雙重處罰。
11月8日,音飛儲存發佈一則《關於收到江蘇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稱,經監管調查,2019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2日,公司實施股份回購計劃,累計回購股份約652.28萬股。對於本次回購股份,公司應當在三年內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進行轉讓,未按照披露用途轉讓的,應在三年期限屆滿前註銷,但公司遲至2024年8月14日才完成全部註銷工作,超期註銷約13個月。
最終,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董事會秘書徐秦燁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11月7日,因上述違規行爲,音飛儲存及公司董事會秘書徐秦燁同時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
而前不久,創業板公司三超新材也因信披違規等問題收到了兩份罰單。
依據11月5日三超新材發佈的《關於收到江蘇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因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重要合同進展,募集資金管理及使用不規範等問題,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公司董事長鄒餘耀、董事會秘書吉國勝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同日晚間,就上述違規行爲,深交所向三超新材下發了監管函,敦促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現象頻發,背後的原因複雜多樣。一方面,部分上市公司可能出於短期利益的考慮,故意隱瞞或美化財務數據,以吸引投資者或影響股價;另一方面,違規手段也日益隱蔽,監管效果受到現有技術手段的限制,這些因素都可能導致違規行爲難以得到完全有效的強力遏制。
業績披露不準確受關注
從前述857條信披違規行爲來看,上市公司財務數據前後“打架”、財報披露不準確的現象仍較爲突出。
以億嘉和爲例,經監管調查,公司於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3年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盈利3500萬元到5200萬元。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公告》,預計2023年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1200萬元至-800萬元。最終,2024年4月30日,億嘉和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2023年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1005.64萬元。
對比三組數據可以看出,億嘉和首次預告業績與實際業績差異金額較大,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信息披露不準確。江蘇證監局對億嘉和、公司財務總監王立傑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除億嘉和外,今年上半年,威孚高科同樣也因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等問題被監管處罰。
經查,威孚高科未準確按照會計準則規定對“平臺貿易”業務進行會計覈算,導致所披露的2022年度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相關財務數據不準確。此外,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1.19億元,較2021年度下滑95.39%,依據規定,公司應當披露2022年業績預告,但其並未披露。最終,不僅公司收到了警示函,公司董事長王曉東、總經理徐雲峰、時任財務負責人歐建斌也因未能勤勉盡責,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董監高的責任意識淡薄、內部監督機制的失效以及可能存在的利益誘導,都可能導致他們的行爲偏離公司和股東的最佳利益。爲了避免這些‘關鍵少數’違規,公司可以從加強培訓和教育、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強化內部監督以及提高透明度等方面着手,以確保董監高的行爲符合公司和股東的長期利益,促進公司的健康發展。”王智斌表示。
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