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挖出「摩鐵集點卡」抓包渣爸外遇 卻因這關鍵大逆轉
女兒挖出「摩鐵集點卡」抓包渣爸外遇,卻因這關鍵大逆轉。(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高雄一名人夫曾與小三到摩鐵開房間,卻意外被女兒發現車上的行車紀錄器與摩鐵集點卡,因而與爸爸爭執不斷,妻子發現後憤而向丈夫提離婚並向小三提告。不過法官認爲正宮所提出的證據皆無法證明丈夫曾和小三前往摩鐵開房間,最終判她敗訴,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正宮主張與丈夫於1989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2020年8月間女兒因檢查車況時,順便檢視行車記錄器,發現丈夫曾載小三至汽車旅館休息,在女兒的詢問下,丈夫也坦承與小三之外遇關係,並向女兒道歉,保證不會再與小三聯絡,女兒因此並未將此事告知她。
2020年12月底女兒又發現丈夫所使用之汽車旅館集點卡,再度與丈夫爭執不斷,她是在2021年3月間知悉此事,事後身心俱焚、夜不能寢,2人最後也在2022年3月調解離婚,憤而向小三提告求償70萬元。
法庭審理時,小三表示自己是在同學聚會認識人夫,2人不曾單獨約會,也並無曖昧關係,私下亦無互動,不知爲何正宮鎖定她攻擊,並在臉書社羣網站冒用她的姓名與頭像申辦帳號,又以該帳號發文攻擊,編造她與人夫至汽車旅館休息之情,導致同學誤會自己。
再者,他們夫妻倆因長期分隔兩地、價值觀念隔閡而難以維持婚姻關係,他們的女兒此次又無中生有任意攻擊、詛咒人夫與她及其他無辜同學,人夫要求妻子回臺勸導女兒,正宮卻隨女兒起舞,2人才無法再繼續婚姻關係。
法官認爲,正宮提出之抽屜內照片存有類似保險套之物品,但人夫爲已婚人士,夫妻因無生育計劃而使用保險套世所常見,難以此遽認其存有外遇關係。
至於汽車旅館休息集點照片,人夫承認確實有與小三開過房間,是因爲妻子未重視履行同居義務,其爲解決生理需求,以金錢使他人與其性交時所使用。
法官認爲,單從汽車旅館集點卡僅能得知人夫前有至該處消費,無從認定其是與何人同至該處,加上女兒蒐證乃細微至人夫牀頭抽屜、車內旅館集點卡都有拍照存證,卻對於錄及2人進入汽車旅館之行車記錄影像畫面未予留存,顯然悖於常情。法官審酌正宮所舉證據均不足,判正宮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