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駕駛被叭爆氣…搖車窗「秀中指」 這一根代價5千元

新竹地方法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36歲的林姓女子於去年11月間駕車行經光復路和介壽路口時,因不滿後方的吳姓男駕駛對其按鳴喇叭,竟直接搖下車窗對他比出中指。吳男事後不甘受辱,決定報警提告並提出行車紀錄畫面佐證全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認爲被告所爲觸犯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千元,可易服勞役5日。

判決指出,林女於去年11月7日上午7時許,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新竹市光復路和介壽路口時,遭後方的吳男按鳴喇叭後心生不滿,竟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打開駕駛座車窗,並伸出左手「比中指」,讓對方感覺受辱,遂提出行車紀錄器畫面,並報警提告。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林女因行車糾紛,一時心急而生不滿,遂對告訴人比中指,致吳男之名譽受有損害,所爲實質非難,而考量被告對犯行坦承不諱,且所犯情節尚非甚鉅,惟迄今尚未與原告達成和解,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千元,可易服勞役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