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摩鐵外拍遇淫狼想硬上 她說了「這件事」成功脫身

外拍女模急中生智,誆稱自己有性病,陳男才罷手。(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陳姓男子,今年(112年)1月4日透過臉書,邀約外拍模特兒A女拍攝,今年1月29日下午2時許,陳男開車載A女到摩鐵後,A女先進浴室更換衣物,並在胸部及下體私密處貼膠帶防走光。

A女換好衣物回到房間,想拿手機播放音樂時,卻發現手機被陳男藏起來,A女立刻表示要停止拍攝工作。不料,陳男竟直接從背後熊抱,A女驚覺他有不良企圖,爲了取回手機並找機會脫身,A女表示,若交還手機,就讓他碰觸身體。

陳男便告知手機藏在哪裡,當A女取回手機後,陳男不顧A女多次踢腳反抗,強行撕掉A女胸部、下體私密處的膠帶,意圖強制性交。A女此時急中生智,表示自己有染上「性病」,陳男因擔心被傳染就此罷手。

法院審理,陳男辯稱,案發時A女曾說只要我歸還手機,就願意跟我發生性行爲,我認爲A女這段話是真的,我認爲我已取得A女同意,每個女生說話都是這樣。

A女指出,本案案發前,在(111年)12月18日,有人約我外拍,我赴約後對方載我到拍攝現場,才向我告知攝影師是另外一人,他只是負責載我,我向他表示如果需要等待攝影師的話,我想在旁邊補眠,他從言語騷擾慢慢轉爲肢體騷擾,我便跟他說如果攝影師沒有要來的話我要先離開,他就試圖要伸手抓住我,但被我躲掉。

本案案發當天,我有點懷疑陳男是上次約我的人,我跟陳男說我不要拍攝了,她就從背後環抱住我,當下我知道他有所企圖,我就說只要把手機還我,我就讓他碰,但那是因爲我要取回手機求救,我是騙他的。

他把我衣服脫掉並撕掉我的保護措施,我當下跟他聊天是爲了移轉註意力,我不拖延時間、配合他的話,我就會被強制性交。

法官審酌,陳男爲逞一己私慾,利用拍攝照片機會,意圖強制性交未遂,陳男坦承犯行,審理時調解成立,已給付A女4萬2000元,A女也同意不追究陳男刑事責任。

法官日前依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陳男處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履行賠償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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