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師遭警「大外割」上銬提國賠200萬 一審中壢分局要賠20萬

女師遭警「大外割」上銬提國賠200萬,判決出爐分局要賠20萬。(中時資料庫)

2021年桃園市中壢警分局興國派出所葉姓警員於路旁盤查非洲鼓女老師詹慧玲,卻施以「大外割」逮捕引發爭議,詹慧玲於去年3月間向警方請求200萬元國賠。桃園地院近日一審結果出爐,判中壢警分局應給付詹慧玲20萬780元。

詹慧玲2021年4月22日從中壢車站準備到排練室上課,遭葉姓員警途中攔下盤查,要求她出示證件,詹慧玲拒絕後,被警方限制行動自由,竟還搶走她的手機拒絕讓她蒐證,引發詹女不滿,開嗆「你真的很蠢」,隨即遭警方推倒在大馬路上掐脖上銬,導致其腿部、手肘多處瘀青、擦傷。

事後詹慧玲不滿提吿,葉姓員警遭桃園地院依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二罪,各判4月、6月徒刑,放棄上訴。但詹慧玲認爲責任不該由員警個人揹負,因此去年3月21日在律師陪同下,到中壢分局遞交200萬元國賠聲請書。

桃園地院近日經民事審理,葉姓警員違法盤查案,今年5月31日中壢警分局曾以20萬元協議賠償詹慧玲,但詹慧玲仍無法接受,因此破局,隨即向桃園地院提出損害賠償之訴,請求國家賠償300萬780元。

桃園地院一審判決出爐,中壢警分局應給付詹慧玲20萬780元,並須自去年3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利息,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15分之1,餘由原告負擔,詹慧玲其餘告訴內容則皆駁回。

中壢警分局表示,一切依照司法判決辦理,當初涉及該事件的同仁皆已承擔處分,葉姓員警也迴歸職場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