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受刑人不滿獄方 出監竟偷瓦斯桶到停車場放火燒燬2車
林女在臺中女中服刑,出監後因不滿獄方,竟持瓦斯桶到停車場放火燒損2車,臺中檢方依公共危險等罪將她起訴。(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43歲林女因竊盜及僞造文書等3案各被判刑1年到3月不等,她在臺中女子監獄服刑在今年1月初執行完畢出監,她因不滿獄方,竟去偷小瓦斯桶帶到女監停車場,點燃放火燒2輛自小客車,經消防局及時撲滅火勢。林女逃逸後,又到太平區公所打開瓦斯桶開關,以打火機點燃低收入證明文件後逃逸。臺中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罪將她起訴。
林女犯竊盜罪及僞造文書罪等案被判應執行徒刑1年,後又因竊盜案及僞造文書案個被判3月確定,3案在臺中女子監獄接續執行,並在今年1月初執行完畢出監。
林女出監後,因對獄方不滿,在2月24日上午騎機車到太平區1間土地公廟,偷一桶小瓦斯桶,載到女子監獄停車場,將瓦斯桶放置在兩輛自小客車間,開瓦斯桶讓瓦斯氣漏泄,再持打火機點燃,放火燒車後逃逸,監獄員工發現通報消防局,到場撲滅火勢。
兩輛自小客車都受損,1輛引擎蓋及車體的鈑金局部被燒變色、後照鏡燒熔、橡膠輪胎被燒黑、引擎嚴重燒損;另一輛車體被燻黑、後照鏡被燒熔等。
林女離開女監後,轉往東區1間土地公廟,再偷取1桶小瓦斯桶帶到太平區公所,先申辦好低收入證明,再進入走廊,打開瓦斯桶開關讓瓦斯氣漏逸瀰漫,以打火機點燃低收證明文件,隨即離開,經公所人員發現報案。林女到案坦承犯行,臺中檢方以放火罪、竊盜罪等罪嫌將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