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桃色風波 前夫爆料要賠2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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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主播爆發桃色風波,她離婚後與前夫官司未了,與其交往的男友又因不滿前夫男協議內容,並泄漏給媒體刊登提告求償;新北地院駁回求償部分僅准許命前夫男不得外泄協議內容,高院逆轉改判前夫男須賠償240萬元。前夫男不服可上訴。

女主播男友提告指稱,與女友及其前夫在2016年9月30日籤立係爭協議書,他已依約給付女友前夫190萬元,但他卻違反該協議書約定的保密義務,透過其父母將他與女友交往過程提供給壹週刊等媒體,吳男須返還190萬元並須懲罰性違約金

新北地院只判決前夫須依協議書約定,將相關證據提供律師銷燬外,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向公衆或第三人提供或揭露其持有或知悉兩人任何往來資料及內容情事,女主播男友不服提上訴。

高院認爲,女主播前夫違反系協議書的保密義務,但考量女主播男友非全無可歸責之處,判決前夫須返還已受領的190萬元及給付懲罰性違約金50萬元,共240萬元本息。不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