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羣組講主管壞話遭外流!主管竟召集全員「當衆念出」纔開除她
上海一名上班族女性經常在與同事的微信羣組內說主管的壞話,但沒想到聊天內容卻被外流。該名主管看見之後,氣得在公司大會上宣讀了聊天記錄,並以散佈謠言、傷害公司聲譽等理由將女上班族開除。
根據陸媒報導,女上班族與10多名同事一起設立了一個名爲「延誤小仙女們」的微信羣組,因爲不爽長期被安排加班,幾個人常在羣組裡面說主管的壞話,女上班族還發過「網點全部倒閉吧」「麻蛋的神經病」之類的話。
但想不到的是,聊天內容竟然外流,還被主管看到,主管氣得在公司大會上當衆宣讀了聊天記錄,並以散佈謠言、捏造事實、惡意攻擊、投訴或舉報他人,損害公司或他人聲譽情節惡劣等理由開除了女上班族。
女上班族不服公司的作法,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她表示,羣組內關於公司中員工與領導之間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的聊天話題不是她提起的,她只是順便搭了一下話,而且只是閒聊,羣組內也只有10多人,傳播範圍有限。
女上班族指出,後來聊天紀錄外流,主管在公司大會上宣讀內容,是主管處理方式不當導致事態擴大化,即使她的語言上存在不當之處,也並未擾亂公司秩序,未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開除自己不合法,應該要賠償。
公司則表示,羣組成員有10多個人,屬於公共場合,員工在這樣的場合發佈誹謗言論,主觀上存在惡意,對別人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她的行爲違反了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達到了情節惡劣的程度,公司據此解除勞動關係是合法解除。」
不過,法院並不認同公司的看法,表示女上班族在羣組中參與涉及其他同事隱私話題的討論確有不當,但羣中僅有10多人,屬於相對封閉的空間,本身並不具有大範圍傳播的可能,事態隨後之所以擴大化,並非因女上班族傳播所致。
法院也指出,女上班族並非涉及他人隱私不當言論的主動製造者,僅在別人的發言後進行附和,其言論雖有不當,但純屬茶餘飯後閒聊,不足以認定爲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形。
法院強調,公司作爲用人單位,在可以採取其他替代性處罰措施的情況下,徑行解除勞動合同,有違限度原則,過於嚴苛,是違法解除,理應支付賠償金,判決公司支付女上班族10萬元人民幣(約43萬元新臺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