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7只狗在大陸被吃掉!劉樂妍「最後判死刑也一定回來」 3000字親筆信求法官

記者張筱涵/綜合報導

藝人劉樂妍於2018年九合一大選前自爆:「妳(房客)11.24如果回家羅智強,這個月房租,我給妳減1000塊!」這段貼文被檢舉後以《選罷法》起訴,19日突然上傳親筆信求情法官讓她暫時回大陸照顧小狗

▲劉樂妍2018年11月23日貼文涉嫌賄選。(圖/翻攝自劉樂妍臉書

劉樂妍19日上傳4頁親筆信,以「尊敬的法官大人」作爲開頭,表述在大陸有養4只小狗和餵養3只流浪狗:「幫我一起照顧流浪狗的警衛被調走了,這次回臺灣我已經待了一個多月,所以我現在特別的着急,很怕他們沒有人保護要受苦了,所以我必須要先回家安排他們七個。」

接着劉樂妍話鋒一轉,講到做過各種打工最後當了藝人、臺灣產業外移等等狀況說:「去了大陸以後,我親眼看見大陸人民對於我們,他們現在富裕的生活,曾經,他們那裡好多的一線城市根本看不見我們臺北市車尾燈。」

▲劉樂妍主要生活和工作都在大陸。(圖/翻攝自劉樂妍微博)

但劉樂妍認爲現在大陸的一線城市在共產黨的帶領下,已經全面超越臺北市:「臺灣年輕人沒有出路只能遍佈世界各地去當『臺勞』,追根究柢的原因就是因爲我們現在的領導人,沒有辦法跟大陸友好。」

對於臉書發文涉嫌賄賂買票,劉樂妍說「我不知道這件事是違法的,而且我以爲賄選這件事,是羅智強來做才叫做賄選」、「我給我的房客減免了租金讓她打(指搭)計程車回家,因爲我是一箇中國人,我理所當然的覺得我的錢當然就叫『中資』」。

親筆信的最後劉樂妍拉回真正想表達的事情,她透露在大陸的住處附近有人會偷狗甚至吃狗,所以她很害怕:「不管您最後要怎麼判,判我三年、五年還是死刑,我都會回來,我都不會跑的,我不知道這是犯法,因爲我真的沒讀什麼書,沒什麼文化,但假如真的犯了錯,錯了就是錯了,我也不拗,一定會回來。」

▲劉樂妍希望法官讓她回去安頓小狗。(圖/翻攝自劉樂妍微博)

【劉樂妍親筆信全文】

尊敬的法官大人您好:

我家裡有四隻年邁的老小狗、小老狗,我在我家社區樓下,我還餵養了三隻流浪狗。幫我照顧流浪狗的警衛被調走了,這次回臺灣,我已經呆一個多月了,所以我現在特別的着急,很怕它們沒有人保護,要受苦了,所以我要先回家。

我19歲就出來工作了,做的是在夜場,餐廳裡面的酒類促銷員。然後成爲了藝人,這輩子有幸曾經親眼見證了什麼叫「臺灣錢淹腳目」。那個相較於當時的大陸同胞臺灣人富得流油的黃金時代。

直到幾年前,臺灣產業外移,好多人都賺不到錢了。我身邊的,除了結了婚攜家帶眷,走不了的,能走的年輕人都走了。有人往南,有人往北。我也被逼的加入了北漂大軍,去了北京。

去了大陸以後,我親眼看見大陸人民相對於我們,他們現在富裕的生活。曾經他們那裡好多的城市都看不見我們臺北市的車尾燈,這幾年在人民奮進下,都全面超越了我們。

好多跟我一樣,只吃過米,沒下過田;只吃過豬肉,沒見過豬的臺北人,都去了澳洲、新加坡,當屠夫、農夫、木工、按摩、陪酒。臺灣年輕人,沒有出路。現在只能遍佈世界各地的去當「臺勞」。

追根究底的原因就是因爲我們現在這邊的領導人,沒辦法跟大陸友好。

以前我不懂。現在我懂了,政治它會影響經濟,經濟會實實在在的影響着我們平凡人的薪水袋。只有選出願意跟大陸友好的候選人,臺灣人纔會有好果子吃

您有文化,有讀書,而且還有一個政府編制的金飯碗,可能比較不能瞭解,像我們這些在底層苦苦掙扎的勞工,這幾年發生了些什麼?

從前我也跟我那個房客一樣,不關心政治,也覺得投票日,就是放假日!開心的睡吧玩吧,那不關我的事。

但是她曾經多次的告訴我,她覺得她都存不到錢,希望我降房租,她也考慮着,乾脆就直接退租去外國打工吧!

我真的又氣又急,你們每個人都在臺灣嫌賺不到錢,你們每個人都嫌工資低,你們每個人都要走,那你們爲什麼不投票?

臺灣獨立的結果,就是臺灣年輕人散落世界各地去當臺勞。

房客跟我一樣,是一個沒有交通工具的女孩,她回家一趟,來回計程車錢臺幣600多塊,投票日對她來說是休假日,她本來要睡懶覺的,如果還叫她去擠公車?那她更不願意回去了。所以我提議幫她出這個車錢,剛好她也可以回家去看看。所以房租我給她折了1000塊。

我就希望她去投票。

檢察官問我:你是支援中國國民黨嗎?不然爲什麼希望她投給羅智強?

現在的國民黨,跟着民進黨拿香跟拜。一個臺獨,一個獨臺。說我支援中國國民黨對我來說,那真的是一種侮辱!

只有共產黨讓中國人現在在這世界上都能挺直腰桿子,活的倍兒有面。我擁有了深深的民族自豪感。

我不是隻支持羅智強,我會看每一個人住在哪一區?是哪個選區?依照他的選區去給他推薦候選人。希望他去投票。

如果他住中山區?我就會跟他說去投蘇恆吶信義區?我會告訴他,你一定要投給林明正哦!北投區?那肯定是要支持候漢廷的啊!

就那麼碰巧,我的房客住在文山區。文山區的候選人一字排開,羅智強,剛好就是那個我最順眼的!

而且他的祖上跟我一樣,是浙江大陳島來的,他從來沒有否認過,所以我看他就是特別順眼!我希望我的房客如果能回到文山區的話,就是投給他。

但其實我根本不認識他。我對他的認識跟大家一樣,都是來自新聞。

小時候我的奶奶,也會看國民黨的配票廣告,國民黨如果希望身份證號尾號一二投給誰?三四投給誰?五六頭給誰?我奶奶都會聽話,照做的強迫我們每一個人去投,我就曾經這樣子被我奶奶,從被窩裡挖起來逼着去投過一個叫黃珊珊的人。

我不知道這是違法的,而且我以爲賄選這件事情,要羅智強來做才叫做賄選。

我給我的房客減免了租金,讓她打計程車回家。因爲我是一箇中國臺灣人,我理所當然覺得我的錢應該就叫「中資」吧?!因爲我是中國人啊。這是中國人的錢啊!

我身上有的這些「中資」,也都是我在大陸辛苦打拼拍戲賺來的。

我曾經跪在神明面前發過誓許過願,我這輩子都要做好事,做一個好人,一個善良的人。尤其喜歡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如果我沒錯的,我一定是幹到底!火拼到底,因爲我沒錯。但是如果我錯了,我也不拗,我都直接認錯道歉,事情也就完了。

檢察官,法官,書記官,你們都是念了很多書的高級知識份子,我實在不想浪費社會資源,讓你們爲這個這個雞毛蒜皮的雞皮小案勞心勞力,你們應該有更重要更大的案子需要你們去解決,去判。

其實我是真的不知道我房客那天出去去哪裡?是不是真的去投票了?是不是真的投給羅智強了?我都不知道,無法驗證。但是看到投票日能把她從牀上挖起來,執行她身爲一個公民投票的權益,我就爽!

這就像我叫我的家人回來投票,他說沒錢,我說機票錢媽媽出,這就是賄選、違法?會判三年五年徒刑?以前我沒聽過,這我怎知道?

這您去問任何個路人,說有個媽把這故事寫在臉書上溫馨的告訴友朋,你會不會這樣做?這樣會被打臉、是違法,關五年,你曉不曉得?我想,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不曉得,也不敢相信有這樣的法,這樣做是犯大罪的。

您,可能知道有此峻法,但如果您母親給了您兒子這封鼓勵他投票的期約機票,您來判這個案子,蒙起眼,您會大義滅親依法正辦?

我們影劇界的,張作驥鈕承澤秦偉,最近都以犯罪、不認錯、狡辯而判不等的刑,難道我這不懂,也屬狡辯?

我也知道現在是民進黨執政。不管您最後是要怎麼判?判我三年五年還是死刑,我都會回來,我都不會跑的。

我不知道這樣是犯法的,我真的沒讀什麼書,沒什麼文化。但如果真的犯了法。錯了,就是錯了,我也不拗。我一定會回來,只是我必須要先回去安排一下我的那七隻狗。所以我真的要先回家了。

我家那邊會有偷狗的,有些人真的很讓人無語,他們會吃狗。我實在是很擔心。那我就再等候您的吩咐,看下一次開庭是什麼時候。反正我是一定會回來的。

被告人 劉樂妍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