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當同性婚三讀通過之後
某些人以誤導性的方式告訴其他民衆,說「同性婚姻會造成人類家庭的瓦解」、「以後小孩不知道該怎麼稱呼自己家人及長輩」、「婚姻平權法案通過後將出現人與摩天輪結婚」,這些莫名奇妙的說法只是一種反對的手段罷了。
我來說說在同性擁有結婚權之後,自己的家庭怎麼了。我是一位適婚年齡的男同志,國家給我權利結婚之後,我當能與同性伴侶結婚,而我的父親呢?他一樣還是我的「直系血親尊親屬」,我必然還是叫他「爸爸」;我的母親呢?當然以此類推。
以後我身邊的親人關係都亂了嗎?當然不會。我的祖父母還是我的阿公阿嬤,在天堂的他們我逢年過節同樣要按照習俗追思,我想,我的阿公阿嬤還會因爲政府賦予同性結婚的權利,而對自己的子孫能成家感到寬慰呢!
民法原先爲「男女」訂定婚約的法律,將它修訂爲「雙方」當事人訂定婚約,這並不損及原來異性戀結婚成家的權益,你照樣擁有異性戀的婚姻權,甚且也讓相愛的同性兩人有了婚姻關係的權利。除此之外,民法並未容許兩人婚姻之外的第三者,換言之,同性結婚也須要信守忠貞之義務,何來的多P、人獸交……?至於「亂倫說」,民法同樣有相關規定,兩人之間締結婚姻不能爲六等親之內,以上尤立委何時在法案有說要修改啦?
婚姻平權之後,或許難以改變既有的偏見,但是,法律已主動設造了國家社會的氛圍,同志不再需要隱藏自己;當然如果你不公開,你一樣保有自己的隱私。至少當某些情境再度發生時,例如有人問:「你/妳怎麼還沒交女朋友/男朋友?」、「什麼時候要結婚啊?」……,對同志的你/妳,可以選擇名正言順地迴應了。
同性婚姻會造成像十級地震的慘況?這種妖言惑衆的說法,相信受過基本國教的你都能判斷真僞。以後家庭倫理將不在?我還是不厭其煩要告訴你,你的爸媽一樣愛你,你的祖父母還是你最敬重的老長輩,你的手足一樣跟你情深義重,至於晚輩嘛……,也許你/妳已結婚,小孩子對叔叔、舅舅或姑姑、阿姨...等等的稱謂也不會因你/妳結婚與否而出現鉅變。
說這麼多,你瞭解多少?希望我費盡脣舌的解釋,能削減你恐同的心理。還有,婚姻本來就是兩人之間互許終身的方式,兩人真心而締結婚姻關係,纔是律法給予人們權利的真義,不是嗎?
當心中的真愛要賦予你/妳的另一半時,又何須限定那位另一半是同性還是異性,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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