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三地門鄉長疑涉賄款數十萬元 屏地院今裁定15萬元交保

屏東縣三地門國民黨籍鄉長曾有欽、鄉公所韓姓秘書及周姓路燈管理員,涉嫌收受工程賄款,屏東地檢署昨日兵分多路,搜索3人住所及辦公室,訊問後認爲3人涉貪情節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屏東地院今日裁定曾、韓兩人分別以15萬及10萬元交保,疑擔任白手套的周男羈押禁見。

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楊士逸昨天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兵分多路,搜索曾、韓、周3人住所及辦公處,訊問後認爲3人涉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爲收受賄賂、圖利及背信等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檢方調查,鄉公所韓姓秘書,陸續向友人借牌承包鄉公所工程,從中獲取不法利益,並與鄉長曾有欽涉嫌泄漏鄉公所相關工程標案內容等給特定廠商,由周男擔任白手套,向得標廠商收取賄款數十萬元。

韓男也利用職務之便,公器私用,從去年8月至今年6月止,駕駛公務車供作私人用途達30餘次,將油料報公帳覈銷。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爲曾、韓2人無羈押必要,分別裁定以15萬元及10萬元交保,周男則羈押禁見。檢方表示,在收到法院裁定書將研議是否抗告。

對此曾有欽手機未開機;有鄉公所人員私下表示,對相關案情不清楚,鄉長和秘書人都很好,很和善客氣,對於兩人涉貪感到訝異。

屏東縣三地門鄉長曾有欽。圖/翻攝自三地門鄉公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