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民東港訪友「走13小時」沒力了 警提供車資助返家
▲東港警分局新園所警員李昭慶資助洪姓男子100元搭車回屏東市。(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屏東市洪姓市民徒步至東港大鵬裡拜訪友人,走了13個小時近20公里的路程,傍晚時分走到新園鄉仙吉路慈元禪寺前,體力不支,天色漸暗,不知要往那裡走,民衆發現報警,東港警方趕到,聯絡上其妻,得知因家境不好,也不會開車,沒錢搭車到新園接夫返家,警方提供100元讓他搭車回屏東市,讓他很感激。
東港警分局新園所警員李昭慶,於日前下午17時30分許,接獲民衆報案稱有一名老人蹲坐在新園鄉仙吉路慈元禪寺前,經立即通報線上巡邏員警前往查看,員警到場關心檢視他的身體狀況,發現並無大礙。
詢問他年籍資料時,由於身上並未攜帶證件及現金,僅知道自己姓名,但忘記住家及家人的聯絡電話,警方先他載返所休息,經電腦查詢後得知他姓洪,住屏東市,今年66歲。
他表示,於上午6點從住家屏東市出發獨自一人走路要前往東港鎮大鵬裡找一位朋友,走到新園鄉仙吉路段已是下午17時30分許,因走了有一段很長的距離有點疲倦,加上天色漸暗,一時也不知道東港要往那裡走,所以就蹲坐路旁休息。
經警竹通知家屬,其妻向警方表示自己並不會開車,且家境不好也無法請計程車前往,因分駐所前有一個公車站牌,李員於是提供他新臺幣100元車資搭乘屏東客運返回屏東火車站,讓他順利返家。分局長林文煜呼籲,若家中有長者或需照顧成員者,可選擇以陪同外出方式保護其安全,請多加給予關懷與陪伴,避免讓其自行外出,以免發生危險,儘可能在長者的隨身的衣物繡上姓名、聯繫電話等識別資料,以便提供警方或相關單位辨識,能快速聯絡家屬,多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