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鹽埔、恆春鄉鎮長被控涉賄選 二審判當選有效確定

屏東縣鹽埔鄉長呂家萱本屆選舉被控賄選,屏東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一審判決有效,屏檢不服上訴二審判決駁回,呂當選有效定讞;另恆春鎮長尤史經以80票險勝,對手提起當選無效,今二審也判決尤當選確定。

屏檢調查,呂家萱父親、鹽埔鄉前鄉長呂清輝涉嫌拿出5萬元,透過已故曾姓鄉代落選人爲女兒買票,依選罷法起訴呂家父女。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爲,檢方無其他證據可證明呂氏父女賄選犯行,刑事判決無罪,民事部分則駁回檢方之訴,判當選有效定讞。

屏檢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今下午宣判,認爲呂家萱涉賄證據不足,判決她當選有效定讞。

另外,恆春鎮國民黨籍鎮長尤史經此次大選以80票險勝對手,對手質疑尤疼過樁腳以3000元1票價碼行賄,對尤提當選無效之訴。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爲無法證明樁腳提供給選民的3000元現金是爲行賄,認爲不構成賄選,判尤當選有效,對手不服上訴,今二審也判決駁回,尤史經當選有效定讞。

高雄高分院外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