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委員會明開會 民團疾呼:檢討綠能政策、別選核電
民間氣候監督小組7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臺灣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何宗勳(左3)、臺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秘書長高茹萍(左4)、海洋公民基金會董事長鬍昭安(右3)、臺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右2)等出席,對總統府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提出建言。(中央社)
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將於8日舉行,民間氣候監督小組成員今天提出建言,希望政府檢討不利於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完善再生能源相關配套措施,也不要忽略過去明定的國家政策,例如非核家園、2050淨零排放等關鍵目標。
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原訂7月25日登場,受凱米颱風影響延期至8日下午4時舉行,總統賴清德主持,聚焦氣候變遷對全球及臺灣的影響衝擊與2035年臺灣電力供需分析與挑戰。
多個民間團體組成的民間氣候監督小組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對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提出建言。
臺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秘書長高茹萍表示,各界深知產業發展對臺灣的重要性,但也希望政府在支持AI與半導體產業的同時,不要忘記制定相關規範,有效監督這些用電大戶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政府也有義務監督並提高企業應使用10%綠能的責任。
高茹萍指出,政府應檢討不利於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例如離岸風力國產化目標的過度保護等,這甚至招致歐盟向世界貿易組織提起訴訟,也應努力完善再生能源的相關配套措施,而不是選擇核電這一錯誤方向。
臺灣公民參與協會創會理事長何宗勳指出,臺灣是一個民主社會,任何公共政策討論,公民參與都非常重要,而公民參與過程也要關注到社會正義,尤其是邊緣弱勢者。有委員主張發展核電,就應提出解決核廢料具體方案,去遊說地方,他也建議賴總統安排關心核電的委員,到蘭嶼低放射性核廢料貯存場考察。
海洋公民基金會董事長鬍昭安表示說,氣候變遷因應法特別標舉環境正義價值,中央的氣候變遷調適政策,應該依據國家科學報告,更多投注在災害風險高、排放責任少的地區,幫地方政府強化氣候專業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