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討也犯罪!中年男三重逼近狂吼:我要吃飯 女店員嚇壞持棍猛退
新北市三重區最近一個月出現一名乞討怪客,會不斷在路邊或店家向民衆乞討,2日晚間9時許他再度進到一家知名精品皮包行內,向着女店員不斷說「給我錢,我要吃飯!」且步步逼近,嚇得女店員拿起棍子準備自衛防身,事後她嚇得在網路社團發文提醒女生自己上班真的要小心,轄區警方也立即加強巡守,發現該名乞討男,將他帶回偵辦。
▲男子沿街乞討勸阻不聽,還逼近狂喊「我要吃飯」嚇壞女店員。(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隋姓女店員在臉書社團「報廢公社二社」內發文,表示當日晚間快下班時,一名阿伯突然走進店內討錢。女店員因爲先前子目睹店外一名流浪漢向阿嬤乞討,遭拒後就攻擊阿嬤,眼見乞討男靠得超近,她嚇得步步倒退,並順手拿了牆壁上的棍子防身,正在思考對方攻擊時如何反擊時,對方就放棄走人,直言當下「真的很恐怖、很害怕」。
轄區三重警方網巡發現之後,發現該名乞討人士爲黃男(49歲),早在一個月前員警就目睹他沿街乞討,當時就已經勸阻過他,沒想到他仍然故我,而此行爲已經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2條第一項「於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乞討叫化不聽勸阻者」,可依法裁處。警方經與隋女私訊聯繫,由於她還未至派出所提告,警方也與她約定時間到派出所說明案情,並完成報案程序。
三重所所長徐子胤帶隊沿線調閱監視器畫面,並加強該路段巡守及盤查,在4日上午11時許於三重正義北路上發現黃姓乞討男,並當場盤查帶返所調查,據瞭解他戶籍設在宜蘭縣羅東鎮,因爲跟家人不合纔會憤而離家,目前住在三重各公園已經一個多月,靠乞討維生。因員警先前就已勸阻過黃男,此次再犯也只好依社秩法第82條第一項規定函送裁處。
▼警方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乞討男帶回偵辦。(圖/記者陳豐德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