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未足額僱用身障者 三商行人數下降

勞動部今(20)日公告103年2月全國進用身心障礙義務機關(構)最新未足額名單,私立單位中,三商行則出現顯著進步。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勞動部今(20)日公告103年2月全國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最新未足額名單,私立單位1,497家中,有1,222家約82%不足進用人數1人,未足額前3名分別爲長榮航空不足進用人數爲26人、南茂科技不足進用人數爲25人、力晶科技不足進用人數爲24人,其中,三商行則出現顯著進步。

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102年12月及103年1月分別不足進用16人、10人,本期不足進用降至2人,已有顯著進步。公立單位未足額進用37家中,89%(33家)不足進用人數1人,未足額前3名分別爲國家安全局不足進用 9人、外交部不足進用3人、經濟部、國家文官學院均不足進用2人。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私立學校團體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

另依同法第43條規定,進用身心障礙人數未達進用標準之機關(構),應定期所在地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繳納差額補助費。

截至103年2月止,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應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全國公、私立義務單位總數1萬5,906家,依法應進用身心障礙者5萬1,875人,實際進用達7萬1,440人,已超額進用1萬9,565人,超額進用比例37.7%。

未足額進用單位1,534家,佔應進用家數9.64%,其中公立單位37家,以私立單位1,497家佔未足額家數97.6%爲大宗,私立未足額單位仍以民營事業機構1,435家約95.9%爲最多。

就未達法定進用機關(構)數逾100家之縣市分佈情形排序來看,依序臺北市730家、新北市197家、桃園縣149家、臺中市108家,臺北市較前月份增加12家、新北市減少6家、桃園縣增加10家、臺中市減少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