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科大總務長攜胞弟「奴役研究生寫程式」圖利 檢起訴求刑18年

高雄科技大學前總務長林威成等人涉利用學校採購案圖利自己,被檢方起訴求刑18年。(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前總務長林男涉嫌從2016年起,涉嫌在該校合併前後經辦多起採購案,與其胞弟林韋體、該校事務組長李男等人以泄露底標、設定規格標等方式圖利自己與其弟的科技公司,還假借產學合作名義,奴役使喚研究生爲他們寫採購案程式,不法獲利1247萬元,高雄地檢署22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違反採購法,起訴林男兄弟、李振宏等8名涉案人。

檢調去年接獲檢舉展開追查,長期蒐證後,去年5月30日展開偵辦,帶回林姓兄弟和涉案的李振宏等人到案,初步清查發現3人涉及的標案超過10件,3人皆否認犯案,但檢方根據相關證人證詞,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政府採購法偵辦。

起訴指出,2018年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及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三校合併爲高雄科技大學,48歲的林男原任該校資工系主任兼任總務長,在該校合併前後,與其胞弟林韋體、事務組長李振宏利用職務之便,擬定採購規格書,設定規格標、泄露底標、借牌圍標等方式,排除外來廠商競標,使高科大的車輛管制系統一直由林家兄弟所開的展源浩公司施作,工程品質低落,損害師生權益。

檢察官起訴指出,林、李等人涉及合併前之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共計 6 件採購弊案及研究計劃採購,總決標金額爲 339 萬餘元,合併後的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則共有 14 件,總決標金額爲1820 萬餘元,經檢察官偵查終結,依法起訴被告林男、李男等 8 人及 5 間法人公司,並向法院聲請沒收林男、林韋體犯罪所得共計1247 萬餘元,其中被告4名被告獲緩起訴處分,另2人獲不起訴。

檢方認爲,林男身爲教授,竟貪圖私利,假借產學研究指導學生爲名,轉介學生至展源浩公司實習,實則將研究生當作廉價勞工,奴役使喚研究生撰寫展源浩公司承攬採購案所需之程式,將該校車道管制系統有關之採購案、學校研究經費視爲禁臠,與李振宏聯手設下重重不公平競爭之限制,而排除外來廠商競標,還對開假髮票賺錢一事洋洋得意,東窗事發後又飾詞狡辯,態度惡劣,所涉採購案範圍甚廣,貪瀆金額龐大,向法官求處有期徒刑 18 年,林韋體求刑16年,李振宏求刑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