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頸留吻痕!衝動男持槍怒射「路邊小王」 他左胸中彈險死:我在看直播
▲男子爲前妻是否結交新歡,誤持土造長槍射擊一名「停在路邊看直播」的無辜男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記者陳羿妏/屏東報導
屏東縣一名邱姓男子見到前妻花花(化名)脖子上有2處吻痕,認爲花花另結新歡,雙方因而發生爭執,孰料,邱男竟誤認一名停車在路邊看直播的藍姓男子爲前妻新男友,隨即迅速返家拿土造長槍,朝藍男射擊,子彈直接貫穿藍男左胸,所幸送醫後撿回一命。事後,邱男被依殺人未遂判刑6年。
判決指出,2018年7月11日晚間10時許邱男見花花脖子的2處吻痕,認爲花花有新男友,兩人於是陷入一陣爭吵,花花隨即氣憤離去,而1小時後邱男沒等到前妻回來,決定騎車外出去找尋,不料行經過程看到藍男的車子停在路邊,引擎還持續發動,他懷疑花花就在車內跟藍男約會,一氣之下,竟回家拿土造長槍,迅速折返回藍男車旁,「未確認花花是在車內」,邱男就直接朝駕駛座射擊1槍,子彈從左上臂膀,貫穿左胸,再從左下巴處射入,最後卡在下巴內,所幸藍男經搶救後撿回一命,事後藍男主動報警提告。
藍男表示,根本不認識邱男與花花,當時爲了要找「可以接收訊號的地方」,經過多次更換地點,最後停在案發地點時,手機才順利收到訊號,讓他能夠停下來看手機直播,不料竟突然遭遇開槍射擊。
邱男的辯護人則辯稱,邱男「返家後再前往案發地點」,不符合當場的要件,另外邱男表示,以爲花花在車上與藍男約會,基於義憤纔會開槍;對此,屏東地院不採信說詞,認爲邱男應該要理性溝通、冷靜應對,審酌後依殺人未遂罪,判邱男有期徒刑6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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