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涉商場建物所有權 法官查大日為何減收NET租金5000萬

基隆地方法院今天審理東岸商場所有權訴訟,法官詢問原營運團隊大日和主富服裝公司(NET),爲何約定免除租金5000萬元?大日律師主張是折抵興建2至4樓工程費用;NET律師說是展延裝潢免租期;市府律師說,如果大日主張屬實,就與NET主張獨立興建而取得所有權矛盾。

基隆市東岸廣場(地下1到4停車場、地上1到4商場)去年重新招商,微風集團出線。原營運廠商大日和協力廠商NET質疑招商作業和結局,分別與市府對簿公堂。NET主張出資興建商場2至4建物,擁有所有權;市府則主張依契約要求大日返還所有建物,訴請法院裁判,大日另以參加人身分參與。

法官4月17日第1次開庭審理,今天第2次開庭,市府、NET和大日委任律師各自陳述意見,相互辯論。法官調查雙方證據並提問,大日對NET減收5000元租金,關係是誰出資興建2至4樓商場,3方律師各有主張。

NET律師說,原本與大日租賃契約訂定裝潢免租期3個月,無從讓NET完成新增建物,因此雙方協議展延裝潢免租期。

市府律師指出,新增建物2018年取得使用執照,免租期不可能長到2020年12月。大日主張租金扣抵是來分擔2至4樓興建成本,這與NET主張獨立興建而取得所有權矛盾。

大日律師表示,依照大日和NET補充協議規定,NET應付租金越算日爲2017年5月24日,在2020年12月31日前減收租金折抵,並約定從大日已兌現佣金支票返還NET。

NET律師迴應,NET與大日所有租約協議書文字,完全看不出大日以減免租金做爲興建建物對價,單憑租金減免約定,不足證明大日有出資興建新增建物。所有書面契約或協議書均未見出資總價,不符商業慣例與社會通常經驗。

NET律師說,大日折減5000萬元租金,是因爲興建工期遠超出3個月,雙方協商展延免租過程中,大日無法確定免租期間究竟爲何,故約定以一次性5000萬元租金減免,做爲變相展延免租裝潢期。

基市府和主富服裝公司(NET)都主張擁有基隆東岸商場2到4樓建物所有權,基隆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記者邱瑞傑/攝影

基市府和主富服裝公司(NET)都主張擁有基隆東岸商場2到4樓建物所有權,基隆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圖/基市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