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北綠議員王淑慧涉犯詐領助理費 再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民進黨新北市板橋議員王淑慧因涉詐領助理費日前一審遭判9年,民進黨今開廉政會,將王停權兩年。(圖 / 本報系資料照)

前民進黨新北市板橋議員王淑慧因涉詐領助理費,一審時判刑9年。由於王淑先前曾被限制出境、出海屆滿,高院二審時審酌其涉犯重罪,日前裁定自10月4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提抗告。

回顧本案,前民進黨新北市議員王淑慧自2011年始利用姪女、外甥女等人擔任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春節慰勞金等費用高達335萬。王淑慧雖曾全數認罪,然而於審理期間仍堅決否認貪污犯行。新北地院於2022年1月13日判處9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至於另6名涉案助理則分別被判6月至2年不等徒刑,緩刑5年。

王淑慧(67歲)連任多屆議員,過去擔任立委時曾因「吃紙風波」躍上國際媒體版面。新北地檢署2020年接獲舉報,查獲其9年間涉嫌詐領335萬多元助理費。

根據判決書,王淑慧自擔任第一至三屆市議員以來,聘用王姓姪女、謝姓外甥女擔任人頭助理,將公費助理補助費自行挪用,而另2名林姓、魏姓助理雖有實質擔任助理,但仍自願將其帳戶供給王淑慧挪爲私用。

另一名林姓女助理雖爲替王淑慧辦事,但林女擔心助理工作影響其勞工保險金,於是聯手王淑慧,通過遊姓友人擔任人頭,再由林女從其帳戶領取薪資。

王淑慧辯稱,姪女、外甥女僅爲網軍,負責蒐集輿情、網路評論,經調查後發現2人每月卻領取高於其他公費助理的薪資。王對此強調,她僅挪用公費助理費支出其私聘助理費用,但法院實際覈算後認定,其詐領金費仍高於實際支出。

檢調偵辦時,王淑慧意圖透過子女串證,雖然聲押獲准後完全認罪,但事後又否認犯行,甚至在答辯時將過錯推給檢調或司法改革,「你們隨便接到一個檢舉信,然後就污衊」、「我覺得這種制度要改,蔡英文的司法改革失敗,這是我的想法」。

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爲王淑慧不知悔悟,愧對民代身分,應予嚴厲非難,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9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

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二審時,審酌王淑慧限制出境、出海屆滿,高院日前開庭訊問。高院認爲,王淑慧犯罪嫌疑重大,涉犯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6000萬元以下罰金之重罪,審酌重罪常伴有逃亡、逃匿以規避審判、刑罰執行的高度可能,因此有理由足認定有逃亡之虞。

高院參酌本案訴訟程序,仍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必要,因此裁定王淑慧自10月4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