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宜蘭刑警涉白嫖遭起訴 檢求刑2年半
前宜蘭警分局林姓男偵查佐於前年涉嫌白嫖泰國應召女,已遭縣警局記2大過免職。宜蘭地方檢察署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求處有期徒刑2年6月。
起訴書指出,前年10月5日,林男透過網路應召總機談妥新臺幣1800元性交易價金後,不假外出離開偵查隊,找來1名泰國籍女子前往宜蘭市某飯店性交易。林男走進房間後,先付2000元放在房間梳妝檯上,並收取應召女找的200元,在辦完事走出房間,但因覺得「不滿意服務」,返回房間嚮應召女表明警察身分,要求應召女拿出護照,並以放在梳妝檯上的2000元爲犯罪所得爲由,強行佔有後離開。
事發後,宜蘭縣警察局召開考績會,將林男記2大過免職,同時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送辦。
檢方認爲,林男身爲警員,竟藉勢、藉端勒索財物,但考量在偵查中自白犯行、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並審酌不正利益在5萬元以下,犯後態度良好,依規減輕其刑,從輕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