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盜落網塞錢賄警 罪加一等
強盜通緝犯江坤河昨日遭北投警方查獲,竟掏出鈔票企圖以十萬一千元現金行賄員警,希望「當作誤會一場,放過我吧!」當場被員警嚴詞拒絕帶回警局。警方除將江某押解回地檢署歸案,另以行賄罪嫌移送法辦,江某罪加一等。
九十七年間,江某搶走女肉販貨款十二萬元現金與價值廿萬元的首飾,被捕後棄保潛逃,遭臺中地檢署發佈通緝。另因毒品案件,今年十月間遭士林地檢署通緝。
北投關渡派出所員警日前接獲線報,指稱江某近日常在萬華區一帶出沒,昨日上午員警何皇傑、龔建銘等人前往昆明街一帶埋伏守候,於上午十一點發現江某行蹤,上前盤查確認身分,江某雖態度配合卻突然亮出現金行賄,讓員警爲之傻眼。
警方表示,江某當時從牛皮紙袋拿出一大疊鈔票,並說「你就當作誤會一場,放過我吧!我又不是什麼大咖!」還自稱混跡淡水一帶,是地方上赫赫有名的角頭,如果被抓就得吃牢飯,希望員警高擡貴手,但遭何皇傑等人斷然拒絕,並予當場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