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陽明山國有地 劉政池上午報到入監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因侵佔國有地遭判刑,今天上午前往苗栗地檢署報到入監執行。(中時資料庫)
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被控佔用國有地、違法興建「七七行館」別墅,還開挖地窖。最高法院日前針對劉政池挖地窖部分,判刑1年2月確定,原本劉政池被北檢通知(31日)上午報到執行,但劉政池已經今天上午9點半左右向苗栗地檢署報到併發監執行,今年將要在牢裡過年。
最高院判決指出,劉政池1998年購買北市泉源路段3小段506地號土地,準備開發溫泉會館,2000年5月,劉政池以胞妹、大女兒名義向陽管處申請建照。
劉政池除在當地蓋起七七行館別墅,還在別墅旁國有地挖出106.6坪的地窖,埋設12個地下貨櫃,打算當地下停車場,並在貨櫃屋上方的國有地上種植草皮、植栽,佔用總面績約1400多坪。
一審依違反水土保持法,判劉政池有期徒刑2年3月,今年6月,高院以劉涉犯2個水土保持法,分別判刑1年2月、1年,合併應執行徒刑2年。
劉政池上訴後,最高法院12月12日將劉政池挖地窖部分,駁回上訴,判決1年2月確定,並通知檢方啓動防逃機制,另劉涉擅自違反佔用地上物違反水土保持法與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部分均發回高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