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AI“外掛”案公開宣判:主犯非法牟利629萬餘元,獲刑三年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鍾雨欣 實習生睢佳 北京報道

製作出售“AI外掛”,增加遊戲中“自動瞄準”和“自動開槍”功能,非法牟利629萬餘元……近日,江西省鷹潭市餘江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全國首例“AI外掛”案,對被告人王某合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

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部負責人程念表示,“遊戲外掛”破壞遊戲的公平性,同時因對系統的破壞和干擾可能引起一系列網絡安全風險。“AI外掛”更具隱蔽性,建議遊戲開發者和運營者“用AI來對抗AI”,完善反作弊機制。

案情:利用“AI外掛”實現“自動瞄準”等功能

這起案件要從一位玩家的遊戲賬號被盜說起。2023年8月,餘某在登錄一款射擊類網絡遊戲時,發現自己使用了十多年的遊戲賬號被封禁,他猜測這可能與自己使用了“AI遊戲外掛”有關。使用這款“外掛”時,他能精準地命中目標,輕鬆提高遊戲戰績。隨後,餘某選擇了報警,由此牽出了“AI外掛”案。

警方先後共抓獲了11名犯罪嫌疑人,並經調查發現,王某合是製作出售這款“外掛”團伙的核心成員,他通過不斷髮展下線代理的方式,在多個網絡遊戲平臺售賣這款“AI外掛”程序,下線代理則以層層加價的方式賺取差價。

警方介紹,所謂的遊戲“外掛”指的是利用第三方軟件,綜合特定的功能編程出的遊戲修改器,它主要通過篡改遊戲原本正常的設定和規則,大幅增強遊戲角色的技能,使得遊戲角色發揮出超越常規的能力,是一種作弊程序,其行爲本質是對計算機系統的破壞。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2年,王某合先後聯繫萬某至、張某(另案處理)等人編寫“AI外掛”程序。程序製作完成後,王某合利用網絡平臺招聘陳某勇、張某文(另案處理)等人作爲代理銷售程序,並通過出售“AI外掛”點卡密碼等獲利。至案發,王某合合非法獲利共計629萬餘元。

經鑑定,案涉“AI外掛”中“cvc”等程序對多款遊戲中游戲畫面數據進行了未授權獲取,對遊戲中處理的鼠標數據指令進行了未授權的修改,增加了遊戲中“自動瞄準”和“自動開槍”的功能,干擾了遊戲的正常運行環境,屬於破壞性程序。盒子程序源代碼具有接收計算機USB端口傳輸的鼠標數據指令,並對指令進行計算解析,再將計算結果發送至計算機USB端口,從而實現控制計算機鼠標指針自動移動和點擊的功能。

法院:主犯行爲構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

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三款規定: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爲而爲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構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

法院認爲,被告人王某合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並獲取鉅額利潤,其行爲構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且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王某合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其自願認罪認罰並退繳違法所得,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因此,法院對被告人王某合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已退繳的違法所得及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剩餘未退繳的個人違法所得繼續追繳。宣判後,被告人王某合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程念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遊戲外掛”破壞遊戲的公平性,同時因對系統的破壞和干擾可能引起一系列網絡安全風險。“AI外掛”與原先通過技術手段修改遊戲代碼等以達到自動瞄擊的“透視效果”不同,更具隱蔽性。例如案涉“AI外掛”通過抓取遊戲畫面後精準識別“人性”對象,從而精準確定攻擊目標,最後通過模擬輸入(例如利用控制器模擬鼠標移動)來瞄準射擊。

“這起案件起到了明確的震懾作用,爲未來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法律參考。進一步界定了AI技術應用的合法與非法界限,尤其是在遊戲領域。”程念表示,利用AI技術製作和傳播遊戲“外掛”軟件是違法行爲,將受到法律嚴懲。

面對新型“外掛”作弊機制,遊戲開發者可以如何完善治理?程念指出,“AI外掛”能在一定程度上避開原先以“代碼修改”爲檢測目標的反作弊系統,以上述案件爲例,傳統的“外掛”是通過修改遊戲文件和代碼,來實現“透視+瞄準”的效果,而“AI外掛”通過目標檢測算法獲取屏幕中敵人的座標,通過控制器實現自動瞄準。但此類外掛也並非完全不可監測。

她認爲,用AI來對抗AI,將成爲新的趨勢。在遊戲領域,通過深度學習和行爲分析,AI能夠識別出異常行爲模式,從而精準地打擊試圖通過“外掛”獲得不正當收益的遊戲玩家。同時,遊戲開發者和運營者可以結合AI業務安全檢測技術來精準識別作弊行爲,並通過完整的風控方案進行治理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