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延押!沈慶京不想再被關押抗告失敗 再羈押禁見2個月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緊追關鍵金流,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彭振聲日前被法院裁定延押2個月,兩人均不服、提出抗告,臺灣高等法院繼駁回彭振聲抗告後,再度裁定駁回沈慶京的抗告,沈慶京也確定繼10月30日起延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高院裁定指出,臺北地院以慶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虞,羈押原因依然存在,且考量本案涉案人、相關證人甚多,爲保全證據及避免沈慶京規避或妨礙偵查,經斟酌比例原則,若僅命具保等侵害較小的強制處分,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順利進行,北院裁定沒有違誤或不當,裁定沈慶京延押確定。

臺北地院法官10月28日裁定沈慶京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認爲沈有串供事實,且沈提供政治獻金的真正捐款目的,仍有待檢方調查。

檢方聲請延押沈慶京說,沈涉及京華城案仍有多名共犯、證人目前任職於威京集團,沈是集團的主席,對員工具有實質影響力,依目前調查獲悉事實,沈有串、滅證之虞。

沈慶京涉嫌透過集團子公司分2筆撥款2000萬元、2500萬元至應曉薇的「中華華夏希望關懷協會協會」帳戶,應女領出500萬元轉存男友王尊侃的帳戶、用300萬元清償貸款,應女的助理陳佳敏也提領200萬元存入應女帳戶支付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