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段宜康吞曲棍球?!監委竟彈劾檢察官惹檢方衆怒

監委彈劾辦案檢察官爲段宜康曲棍球解套,引發檢察界衆怒。(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2014年縣市長選舉中,公開指控擔任曲棍球協會理事長的前國民黨立委林滄敏詐領補助款,段還嗆若指控非實要吞一顆曲棍球,結果法院判決段宜康敗訴確定。彰化地檢署偵辦本案的檢察官陳隆翔,14日竟遭監委彈劾,引發檢察界衆怒,要求「監委勿侵犯偵查權核心」。

本案起因於2014年11月間,段宜康先後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以及臉書發文,指稱「林滄敏詐領補助款500萬!」更嗆「以上陳述如果不是事實,段宜康就當衆把一顆曲棍球吃了!」隨後段宜康在彰化縣候選人魏明谷競選造勢晚會上臺演說,又說了林滄敏詐領補助款等等言論。另外魏明谷也引用段宜康記者會、造勢晚會的內容,在報上刊登廣告,強調「段宜康賭吞曲棍球嗆林滄敏涉弊詐領補助款」。敗選的林滄敏不滿,起訴求償,最高法院去年8月間判段、魏2人須賠償100萬元、登報道歉、刪除文章確定。

而曲棍球協會詐領公款案由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偵辦,陳檢於2014年間偵辦本案後,認爲林滄敏未涉案,全案僅是李姓秘書長與張姓總教練所爲,而且2人已經繳回補助款差額540萬元與68萬餘元的旅費,最後對李、張2人做出緩起訴處分。全案經由臺中高分檢再議後,已經駁回再議確定。

但全案經由段宜康向監察院陳情後,監委高涌誠、蔡崇義進行調查,並於14日投票表決,以6比5票通過對陳隆翔彈劾案,引起檢察界衆怒。

檢察官協會深夜發表聲明,強調「偵查權核心不容少數監察委員濫權侵越」,聲明中認爲,本件檢察官偵辦業經檢察權內部監督,並無違誤。另外也強調本案屬偵查覈心事項,經大法官解釋後,「偵查覈心事項不容監察委員違憲干預」。協會認爲本案緩起訴處分已斟酌至當,合法妥適,不容任意曲解,最後呼籲「監察權行使應謹守憲法分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