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他死不然我死! 婦長期遭施暴電線勒斃夫 子女求情二審改判緩刑

/2022年彰化驚爆電線勒斃丈夫案,吳婦拿電線緊勒夫頸部10分鐘斃命,犯後向警方自首。一審依殺人罪判3年;臺中高分院撤銷原判,認定爲義憤殺人罪,改判2年、緩刑4年。(本報資料照片)

前年彰化驚爆電線勒斃夫人倫慘案,陳男長期酗酒、家暴妻兒,2022年間12月凌晨酒後叫醒妻吳婦及女兒,毆打咆哮,吳激於義憤萌生「要死一起死」,拿電線緊勒夫頸10分鐘斃命,犯後向警方自首。一審依殺人罪判3年;臺中高分院撤銷原判,認定爲義憤殺人罪,審酌子女爲母求情的人倫情長,改判2年、緩刑4年,仍可上訴。

陳男長期酗酒,不分晝夜對吳婦、子女施以言語及肢體暴力,甚至拿鋸刀、刀械揮舞,恫稱「我殺死你,只是關4個月而已」,吳長期身心不安恐懼、失眠。

2022年12月21日凌晨,76歲陳酒後在家亂罵,先叫醒二女兒毆打施暴,再叫醒69歲吳婦,毆打頭、手等致多處挫傷,陳喝令母女兩人到1樓廚房,辱罵咆哮1小時,還2度自摔在地。

吳長期、反覆遭受家暴,身心不堪負荷,義憤萌生「要死一起死」的念頭,從樓梯間拿出一條電線,交岔纏繞丈夫頸部,用力緊勒10分鐘致他缺氧窒息死亡。吳犯後,清晨聯繫子女揚言自殺,警接獲報案到場,她主動自首。

吳因身心受創,罹患憂鬱情緒及焦慮症,自2022年2月起接受精神科門診治療。多名鄰居作證,她平日看起來較壓抑,案發前遭精神壓迫,更爲沈重憂鬱,且案發前1個月,還曾在住處以繩索準備輕生。

案發前1天,吳曾以通訊軟體LINE向兒女訴苦,並詢問大女兒何時回家?大年初二到哪裡吃團圓飯。吳犯後,凌晨7時許以LINE回覆兒子稱,陳半夜拿鐵棍叫他們起牀叫罵;還叫兒子請假回家,「不會亂了」。

吳警詢時說,她越想越氣,想和丈夫一起死,拿電線纏他脖子用力勒緊,「一定要讓他死,不能再讓他起來,不然,就換我會死」。

一審囑託草屯療養院鑑結果,吳犯案時未受精神障礙影響,辨識及控制能力無異常。一審依殺人罪判刑3年,吳不服上訴。

二審法官認定,吳平日處境艱困,案發時再受家庭暴力,一時失慮致當場激於義憤而犯罪,所犯爲義憤殺人罪,一審認定殺人罪有可議之處,撤銷原判。

此外,吳3名子女都函請法官考量母親處境,從輕量刑。二審法官認爲,子女表達的人倫情長應列爲對吳有利的科刑因素,吳犯後自首,坦承犯行,當知警惕、無再犯之虞,宣告之刑暫不執行爲當,改依義憤殺人罪判刑2年,緩刑4年,緩刑期內交付保護管束,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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