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悲劇 婦女悶死久病夫 法院判緩刑3年
桃園市吳姓婦女悶死久病丈夫,法院依法減刑,吳婦判緩刑3年。(賴佑維攝)
桃園市吳姓婦女長期有精神情緒不佳問題,持續在醫院就醫,白姓丈夫在2018年出現失智症狀,2019年因爲手術腦部缺氧,出現混亂、無法辨識家人,並有暴力行爲,但反而又更依賴妻子照顧,吳受不了悶死丈夫,法院依殺人判1年6月,緩刑3年。
吳姓婦女長期有精神情緒不佳問題,持續在醫院就醫。丈夫2018年起出現失智傾向,2019年3月,更因手術時腦部缺氧,出現混亂、無法辨識家人,對妻子有暴力行爲,反而更加依賴、需妻子照顧陪伴。而吳婦因爲這樣,2019年3月起病情復發。
白姓丈夫同年5月因洗腎入住護理之家,仍須妻子照顧,6月4日妻子因爲症狀影響,辨識而行爲能力顯著下降,在病房內以枕頭蓋住白的頭臉並悶住口鼻,妻子並留在現場,坦承殺人。
法院審理時,考量吳婦自首,加上精神狀態影響辨識而行爲能力顯著下降、也符合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子女也求情,不希望媽媽入監。法院認爲,被害人子女因人倫悲劇,承受父親死別之苦,難以承受母親必須入監執行此生離之悲。檢方也在起訴書中提到,不宜再以嚴刑懲罰母親,因此從輕量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