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來論:提升居民幸福感,社區可以有更多作爲
伏 特
社區是市民日常生活的重要單元之一,也是人們享受市民服務、感受社會紅利的最主要環境,社區服務的質量關係居民幸福感與獲得感,需要有更多的擔當和作爲。
社區需要提供更貼合青年人需求的服務。過去,社區更多被作爲居家休息的地方,除了基本的衛生、安保需求外,其他事情更多依賴政府,依靠公共服務設施。隨着90後、00後逐步成爲更多社區的活躍主體,社會對於社區的理解和需求發生了巨大變化。青年人逐漸把社區作爲生活、學習乃至工作的重要單元,他們對文娛與勞動就業的服務需求更加凸顯,對社區兒童友好型設施、專業託管服務有更明確的需求,他們更願意居家和依託社區服務贍養老人。時代的變化要求社區必須做出更多的調整和適應,更有針對性地提供迎合青年羣體需求的服務。
缺乏強制性的社區服務更需要擔當作爲。社區並非政府機構,更多是居民自治組織,但缺乏推動事務調整的強制力,更缺乏提供服務的自主財力,這就容易導致社區工作難以推動或陷入停滯。“既要服務居民又要管理秩序”的尷尬使得社區做事說話缺乏底氣。然而,尷尬地位並非置之不理或無所作爲的理由,更多的擔當、更有水平的治理往往是社區形成權威、建立信任的關鍵。近年來,老舊小區改造、電梯加裝等雖屬於居民自治的事項,社區只能引導無權干涉更不能代爲處置,但部分社區就是依靠日常在居民心目中培養起來的公信力,將原本鄰里間無法調和的矛盾巧妙化解,推動社區工作順利開展。面對紛繁複雜的矛盾,到底是置身事外旁觀,還是作爲第三方奮力化解,這體現了社區管理者的擔當。唯有本着公心和提升居民生活質量的原則,社區治理纔能有所作爲。
社區共建共享需要居民更積極參與。對社區認知不斷變化的同時,青年們的行動也在發生變化,越來越多的青年願意參與社區服務活動。社區沒有穩定的財政來源,居民繳納的費用也相當有限,面對日益增長的社區服務需求,僅僅以購買服務等方式不僅難以維繫而且難以推廣。社區作爲居民自治的單元,也是居民自我服務的最好單元。當前,一邊是志願服務越來越成爲共識,成爲相當一部分人的生活方式,另一邊居住在社區的青年早出晚歸,很少有時間參與社區服務。或許這是一種資源對接的錯位,唯有把更多的志願服務場景轉移到社區當中,讓更多人蔘與到我爲人人、人人爲我的社會大循環中,方能有效提高社區服務的有效供給。
社區服務關係你我,需要我們更多的參與。唯有更多的擔當和作爲,才能成就更加美好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