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韓未強制規範標示含萊劑 鄧振中分享廠商吸引消費者方式
在野黨近期就美國豬肉進口議題,主要聚焦在「如何標示」的問題上。馬政府期間也歷任政務委員、經濟部長,現任貿易談判辦公室貿易談判總代表鄧振中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時,解析了日本、韓國的標示方式,也分享有些廠商,是如何吸引消費者的。
針對放寬美國豬肉政策,鄧振中表示,臺灣是WTO會員,在當年入會時,就已經承諾全面開放美豬,更要遵守國際食品規範,符合WTO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
鄧振中指出,政府並非盲目開放,而是依照最嚴格的國際標準,確保國人健康不會受到風險。他強調,2012年馬英九政府時,開放的過程就是依據聯合國農糧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共同成立的「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 or CODEX ),訂定的萊克多巴胺國際標準。
至於2012年准許含有萊劑的美國牛進口時,鄧振中表示,政府就沒有強制廠商必須標示萊克多巴胺,主要原因就是我們所訂的肉品萊克多巴胺含量,根據的就是上述國際安全容許標準,如果再額外要求標示,勢必違反雙方的共識,也不符合國際談判原則。
鄧振中說,當時爲兼顧國人飲食習慣,特別推動產地標示,讓國人可以有所選擇,現在美豬進口相關標示,就是沿用2012年美牛進口的同樣做法,這也是國際談判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不能再去改變。
至於其他開放美國含有萊克多巴胺牛、豬國家,好比日本、韓國是如何標示?鄧振中表示,基於同樣的貿易原則,身爲WTO會員國的日本、韓國也都沒有強制要求標示美國肉品是否含有萊克多巴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