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爲人工智能賦“魂”
隨着ChatGPT和Sora的橫空出世,人工智能成爲加速推進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引擎。人工智能的應用爲推動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改革、構建新型教育體系提供了新的動力和創新路徑。2024年3月,教育部啓動人工智能賦能教育行動,提出要促進智能技術與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等深度融合,爲學習型社會、智能教育和數字技術發展提供有效的行動支撐。如何利用人工智能爲教育教學賦能,成爲教育界熱議的話題和研究課題。
前不久在天津召開的第四屆中國基礎教育論壇校長分論壇上,華東師範大學李政濤教授在專題報告中提出:“我們要研究人工智能如何爲教育賦能,更要研究如何爲人工智能賦‘魂’。”
對於這一觀點,筆者深以爲然。
目前的人工智能是沒有自主意識的,儘管科學家們一直在朝這個方向努力,但至少在目前,人工智能是不具備獨立思考能力和價值判斷能力的,也就是說,人工智能自身是沒有“魂”的。但我們在利用人工智能改造課堂教學、利用人工智能爲教育服務時,是帶有一定的目標和價值追求的。這個目標和價值追求就是人工智能的“魂”。人工智能沒有自主價值判斷能力而人有,人工智能深度融合下的教育變革,它的“魂”實際上就是教育者的“魂”。
人工智能融合背景下的教育“魂”是什麼?我們該如何爲人工智能賦“魂”?筆者認爲,應從三個方面去思考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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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底線 鑄牢倫理之“魂”
人工智能技術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它在提高教與學的效率、促進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培養適應未來社會需求的創新型人才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應用過程中也可能帶來一系列道德與倫理風險,甚至可能催生違法犯罪現象。人工智能技術是基於數據和算法的,而數據和算法在設計和應用過程中存在違背道德和技術倫理的可能。比如現在很多學校在教室裡安裝攝像頭或通過人工智能感知軟件,捕捉學生學習過程中的多模態信息數據,對學生大腦反應情況及學習狀況進行分析,這一過程中可能存在數據過分收集、造成學生心理乃至身體不適等問題;在數據處理過程中,還可能造成敏感數據信息泄露、侵犯學生個人隱私權,甚至數據被不法分子利用等問題。
算法是設計者主觀判斷和價值理念的映射,如果在算法設計時被植入功利的教育政績觀,則可能導致教育形式化、學習路徑被算法綁架而變得機械刻板、教育喪失人文色彩而陷入“唯數字化”的泥沼等問題。人工智能還可能生成包含意識形態偏見的文本,帶來意識形態安全風險;可能爲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爲和“刷課”“替考”等舞弊行爲大開方便之門……人工智能技術和其他技術一樣具有自然科學的客觀性,其利弊效應取決於人的觀念,故而在構建底層邏輯、輸入數據進行大模型訓練、進行“人工智能+教育”相關產品算法設計時,必須牢牢守住法律法規紅線和倫理道德底線,鑄牢倫理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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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規律 鍛造科學之“魂”
人工智能技術的應用可以提高課堂教學的效率與效果,但是這個“提高”是有前提的——必須遵循兒童認知規律和教育教學規律。
兒童在成長過程中,其思維和認知是按照一定的順序和階段逐步發展的,從直觀的動作思維到具體的形象思維,再到抽象的邏輯思維,體現出階段性、順序性、連續性、差異性特徵。人工智能技術再強大,也不能揠苗助長。儘管從生物進化論的角度看,工具的使用可以影響人類智力的發展,但那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在個體身上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人工催熟”可能會帶來識字、計算能力的提升和考試成績的提高等短期收益,但也容易造成兒童認知過載,影響其正常發育成長,擾亂學習應有的節奏,對於學生的長遠發展、可持續發展更是有害無益。
教育教學是一門科學,有其內在規律性。比如要遵循簡約性規律,不能忽視來自生活的直接經驗,做到直接經驗與間接經驗(書本知識)相結合;遵循發展性規律,掌握知識和發展能力互相促進,做到知情意行相協調;遵循教育性規律,學科知識傳授與學科育人相融合;遵循合作性規律,教師主導性與學生主體性相統一,師生互動教學相長。拋開這些規律進行教學改革、技術革新,都是失之偏頗的,難以實現培養高素質人才的目標。在遵循這些教育教學基本規律的前提下,我們還應積極思考,如何利用人工智能技術手段使當下的教學更加符合教育教學規律,比如利用人工智能技術進行個性化學習診斷和個性化作業推送,可以克服現實中很多因素的制約,使因材施教理念更好地得以落實。總之,在利用人工智能技術時,必須尊重規律、順應規律,鍛造科學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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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人爲本 內塑價值之“魂”
教育教學的落腳點是育人。人工智能背景下的教育,同樣要回答“培養什麼人、怎樣培養人、爲誰培養人”的問題,服務於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這一目標,因此,強化其價值引領功能至關重要。
人工智能賦能教學,其價值引領體現在哪些方面,或者說應在哪些方向着力?
首先,應在引領學生全面發展上着力。人工智能技術的應用,極大地拓展和豐富了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的實踐情境和場域,亦有利於實施過程性評價和增值性評價,助力改變體育、美育、勞動教育被弱化的狀況,補齊“五育”並舉的短板。其次,應在引領素質教育發展上着力。人工智能應爲扭轉應試教育傾向、培養學生核心素養提供創新工具和路徑,而不是被打造成“提分”的利器,加劇教育“內卷”。最後,應在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獨立思考能力上着力。人工智能應爲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助力,激發學生好奇心,培養學生質疑精神和創新意識,而不是以人工智能替代人腦思考,讓學生形成思維惰性,時時處處依賴人工智能。人工智能要爲培養全面發展且有創造力的時代新人服務,必須內塑價值之“魂”。
在教育教學中,人工智能的“魂”與“能”猶如人的“德”與“才”。以“魂”馭“能”,方能在正確的軌道上加速前進,培養德才兼備之人。我們在利用人工智能爲教育賦“能”之前,應該先思考如何爲人工智能賦“魂”。
《中國教育報》2025年01月10日 第05版
作者:汪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