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放颱風假 勞工可行使「退避權」不出勤、僱主免付薪資
強烈颱風瑪莉亞以每小時26公里速度,快速向西北西進行,目前預計在9日下午14點30分發布海上警報,最快晚間就會發布陸警,北市府部分則規畫最快10日上午10點決定是否要放颱風假。對於放颱風假後的勞動狀況,北市府勞動局9日表示,若勞工居住地、上下班必經地或工作地任一地點的縣市政府宣佈停班,勞工可向僱主說明後行使「退避權」不出勤,但僱主也可不發給該勞工行使退避權後的薪資。
根據氣象局預報,瑪莉亞颱風未來路徑有稍向北修正,目前看來中心登陸臺灣機會降低,可能以通過北部近海爲主,氣象局預估9日下午發佈海上颱風警報,10日凌晨到上午發佈陸警,主要影響範圍以北部、東北部爲主,屆時風雨都會強烈。
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黃毓銘今表示,若勞工居住地、上下班必經地或工作地任一地點的縣市政府宣佈停班,勞工覺得出勤時有危害到生命安全的風險,可向僱主說明後,行使「退避權」不出勤,自行停止工作退避到安全場所。
黃毓銘補充,一旦勞工行使「退避權」,僱主可不給付這段時間的工資,但僱主也不得強迫員工出勤;若要勞工出勤,必須徵得勞工同意。勞動局建議僱主,考量員工辛苦出勤的情況下,應加發津貼。
▼若放颱風假,勞工可行使「退避權」不出勤,但僱主也免付薪資。(圖/記者李毓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