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倍券潛規則 可找零!檯面上規範不會改 檯面下攤商可自決
買一份鹽酥雞或一杯珍珠奶茶,通常不會超過100元,但三倍券最小面額是200元,在不找零規定下,攤商及店家將面臨不知如何交易的問題,民衆更可能因此打消在小攤販使用三倍券的念頭。(陳君瑋攝)
買一份鹽酥雞或一杯珍珠奶茶,通常不會超過100元,但三倍券最小面額是200元,在不找零規定下,攤商及店家將面臨不知如何交易的問題,民衆更可能因此打消在小攤販使用三倍券的念頭。(陳君瑋攝)
行政院推出的振興三倍券,規定不能找零,引發「排窮券」的負評。經濟部次長林全能昨在行政院暗示,攤商可以找零,但民衆不能強制要求。行政院長蘇貞昌說,各界的批評指教,有道理的,或是可讓民衆更方便,都可以研議採納。
政院2日公佈三倍券政策,面額500元4張,200元5張,共計9張,連日來負評如潮。最令人詬病的是不找零。
批評有道理 蘇揆迴應可採納
林全能表示,政府明確規範三倍券不找零,民衆不能強制要求攤商找零,但攤商如基於服務客戶,而有找零的行爲,是否依法執行?經濟部認爲,政府希望協助攤商思考如何推出組合產品,符合三倍券面額,會比強制執法更正面。
消基會主張三倍券逾期應退費,林全能說,三倍券與禮券不同,禮券是依《消費者保護法》權益專章規範,有定型化契約,但三倍券依《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授權經濟部訂定,目的在帶動消費,「不得不設定執行期限」,民衆纔會積極消費,這是政策執行的任務與目的,定期且不能退費。
經濟部已開始與有找零需求的夜市、商圈業者協商,盼能配合三倍券推「超值組合餐」,讓民衆選購可超過面額,就沒找零問題。官員說,三倍券規定是不找零,但攤商老闆自願給民衆找零,那也無法干涉。
新北市蘆洲夜市弘田拉麪業者翁先生說,振興券面額大,根本不會有民衆想拿來夜市消費,且政府說原則上不找零,肯定大幅減低民衆拿振興券到夜市消費意願,只會拿去旅遊、住宿、買伴手禮,小攤商看得到卻吃不到。他說,政府還推振興加碼,要夜市攤商加入振興券8折活動,但要攤販吸收成本,根本不合理。
臺中市清水茶香昌平店業者指出,振興券最低面額200元,若不能找零,等於排除小攤商;他舉例,店內招牌綠豆沙1杯35、40元,若無法找零,消費者可能考慮轉往其他複合式餐飲店,用200元券購買冷飲加1份鹽酥雞等。
不過據知已有些中部商圈開始規畫「套餐」,幾樣產品加總逾200元,但有些則忍不住抱怨實在搞得太複雜。
民衆黨立委蔡壁如說,近期接到臺北市夜市商圈理事長抱怨,振興券最低面額200元,如不找零,在夜市商圈消費相對不便,諷刺振興券是「排窮券」。不過,隨後行政團隊又說不會硬性規定不找零,讓人覺得政府遇民衆反彈就轉彎,恐怕只會越改越亂。
民衆黨立委高虹安說,振興券跟當初萬元紓困措施一樣不清楚,既要刺激消費,就不要設定那麼多複雜程序,不過,政院這次學聰明,刻意提前一個月公佈,保留政策彈性調整空間。